葫銀保監復〔2022〕21號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蘆島市分行:
你行《關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城市白塔營業所終止營業的請示》(葫郵銀請〔2021〕16號)收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城市白塔營業所終止營業。
二、你行應自本批復之日起10日內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城市白塔營業所的《金融許可證》上繳我局并及時辦理工商登記注銷手續,在完成相關手續后1個月內向我局報告。
三、你行應妥善處理機構終止營業過程中的業務清理移交、對外公告、客戶通知及其他相關事宜。
此復。
葫蘆島銀保監分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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