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銀保監復〔2022〕26號
廈門銀行寧德分行: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德分行關于申請東僑支行開業的請示》(廈門銀行(寧德)〔2022〕39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德東僑支行(簡稱:“廈門銀行寧德東僑支行”)開業,核發《金融許可證》。
二、核定該支行營業地址為:寧德市天湖東路11-8號(美福嘉園A區)8幢1層108、109、110、111
三、核定該支行業務范圍為: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買賣、代理兌付政府債券;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及擔保服務;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中國銀保監會批準并經其上級行授權的其他業務。
四、你分行應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10日內派人持介紹信或委托書、領證人員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到我分局領取該支行的《金融許可證》,并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同時按規定向社會公告。
五、該支行應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開業。如未能按期開業,你分行應于開業期限屆滿前1個月向我分局提出開業延期報告。開業延期不得超過一次,開業延期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該支行未在規定期限內開業的,本批復失效。
此復。
中國銀保監會寧德監管分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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