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銀保監復〔2022〕21號
交通銀行貴州省分行:
你行報來《關于羅克禹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交銀貴〔2022〕12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羅克禹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畢節分行行長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羅克禹嚴格遵守銀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
三、你行應督促羅克禹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羅克禹應自本批復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向我分局報告。若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任,本批復自動失效,我分局將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特此批復。
畢節銀保監分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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