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銀保監復〔2021〕511號
橫琴華通金融租賃公司:
你司《橫琴華通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關于楊國華同志副總經理任職資格審查的請示》(華通金租〔2021〕61號)收悉。經審核,批復如下:
一、核準楊國華橫琴華通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司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銀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任職、履職情況。
三、你司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有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此復。
2021年11月11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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