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證監會披露對江蘇鎮江農商銀行定增申請的反饋意見。據了解,江蘇鎮江農商銀行本次擬定向發行5億股,發行價格為2.1元/股,預計募集資金總額10.5億元。發行的股份全部由常熟銀行(601128,股吧)認購。
此前,江蘇鎮江農商銀行披露定增申請材料顯示,該行不良資產率、資產利潤率、資本利潤率多項指標均未達銀行監管要求。其中,《定向發行說明書》中主要監管指標情況表與監管指標分析部分關于資產利潤率是否符合監管要求的表述存在矛盾。
證監會要求江蘇鎮江農商銀行:(1)補充披露資產利潤率是否符合監管要求,若不符合,需披露未達監管要求的原因,說明《定向發行說明書》中關于資產利潤率的披露是否存在錯誤,若是,需修改《定向發行說明書》中的相關表述;
(2)補充披露上述監管指標未達到監管要求是否有被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采取監管措施或者行政處罰的風險;
(3)補充披露本次發行前后主要監管指標變化情況,后續補充資本的相關安排和計劃;
(4)補充披露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就監管指標不滿足監管要求的合規風險、對持續經營能力影響等風險進行重大事項提示,說明是否已向投資者充分揭示相關風險。請律師和會計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資料顯示,江蘇鎮江農商銀行是在原鎮江市丹徒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基礎上改制組建而成。前十大股東中有3家國有股東:鎮江城市建設產業集團有限公司(10%)、鎮江國投創業投資有限公司(6.55%)、鎮江交通產業集團有限公司(2.08%)。
根據反饋意見,證監會要求江蘇鎮江農商銀行補充披露本次定向發行是否需要國有產權相關主管部門審批。若需要,請按照《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定向發行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的要求披露國有產權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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