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陜西銀保監局向轄內分局、農村中小銀行機構印發《進一步加強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股權管理的通知》。一是強化監管震懾。要求各級監管部門按照穿透原則加強對股東資質及關聯關系的審查,確保股東資質和關聯交易合法合規。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銀行保險機構以及違法違規股東,依法嚴格懲處,切實形成監管震懾。二是指導機構對目前股東承諾情況開展自查,對未進行承諾或承諾事項不完善的股東要求其進行補充承諾,除基本承諾條款外,明確要求“出資人承諾不謀求優于其他股東的關聯交易,不干預銀行的日常經營事務,不向銀行施加不當的指標壓力;持股5%以上的股東應對支持村鎮銀行‘支農支小’定位做出書面承諾”。三是直面監管政策傳導難題,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整理制作近3000字《股東告知書參考模板》,詳細列示股東義務和責任、銀保監會近期公布的股東違法違規行為、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名單等,要求各農村中小銀行機構逐一送達一般股東、主要股東,建立回執機制,明確要求股東填寫《回執單》,簽字確認“對此告知書內容進行了認真閱讀,已全面了解并理解股東相關義務責任等內容,如未能遵守相關規定,將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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