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公司等機構由中央制定統一規則,地方負責實施監管。
繼銀保監會6月9日印發《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之后,多地對“失聯”和“空殼”等經營異常的融資租賃公司進行了清理。
比如,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開展融資租賃行業清理規范工作的公告》,將通過企業自查、機構篩查、非現場系統核查、梳理名單及實地核查,分批公示疑似“失聯”、疑似“空殼”企業名單,進行分類處置。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各地政策發現,其他省市對融資租賃清理規范工作的步驟與深圳市差別不大,僅進度快慢不同。當前天津、上海等地已經分批公示疑似失聯、疑似空殼企業名單。
“融資租賃行業‘空殼’‘失聯’企業數量較多,約七成以上的融資租賃公司處于空殼、停業狀態,部分公司經營偏離主業,給行業帶來一定的不良影響。”一位資深租賃業人士稱,監管正在通過分類處置,推動行業“減量增質”,減輕金融風險。
多地清理失聯、空殼融資租賃公司
經過多年的野蠻發展,融資租賃進入了行業清理期。
日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融資租賃行業清理規范對象為:在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的名稱中含有“融資租賃”“租賃”等字樣且經營范圍屬于融資租賃的企業(不含金融租賃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融資租賃專業子公司和特殊項目公司;市外融資租賃公司在深圳設立的分支機構、融資租賃專業子公司和特殊項目公司。
對于分類標準,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稱,按照經營風險、違法違規情形劃分為正常經營、非正常經營和違法違規經營等三類。非正常經營類主要是指“失聯”和“空殼”等經營異常的融資租賃公司。
其中,“失聯”企業是指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無法取得聯系;在企業登記住所實地排查無法找到;雖然可以聯系到企業工作人員,但其不知情也不能聯系到企業實際控制人;連續3個月未按監管要求報送月報。“空殼”企業是指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未依法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報告;近6個月監管月報顯示無經營;近6個月無納稅記錄或“零申報”;近6個月無社保繳納記錄。未在快報系統報送相關材料的企業將被視為非正常經營企業。
不僅僅是深圳,9月9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也發布通知稱,為了促進典當行、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四類行業健康發展,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自9月起開展上述四類機構現場檢查工作。此次現場檢查的檢查組成員還包括各區主管部門、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行業協會相關工作人員。
據第一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天津、北京、上海、江西、湖南、江蘇等多地已經對轄區內疑似失聯或經營異常的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公示。
一位頭部租賃公司人士稱,融資租賃公司與金融租賃公司所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屬于同質同類業務,但在過去十多年期間,金融租賃公司受銀保監會監管,而融資租賃公司幾乎處于無監管狀態。當前,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先清空行業“空殼”“失聯”企業,再引導行業發展,有利于融資租賃公司專注主業,強化風險意識,逐步提升風險防范能力。
集中度要求或因地施策
“我們歡迎監管,監管可使行業健康發展。不過,今年6月份的監管細則增加了融資租賃資產比重、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比例、集中度和關聯度等審慎監管指標內容。對于部分融資租賃公司來說,可能會遇到單一客戶融資集中度的問題。”上述頭部租賃公司人士稱。
《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稱,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加強對重點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單一承租人及承租人為關聯方的業務比例,有效防范和分散經營風險。
具體來看,融資租賃公司對單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融資租賃公司對單一集團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融資租賃公司對一個關聯方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融資租賃公司對全部關聯方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銀保監會可以根據監管需要對上述指標作出調整。
“按照新的監管指標,特別是對融資租賃集團關聯度和集中度的要求,對廠商系和央企旗下融資租賃公司的挑戰較大,因為上述類型下的融資租賃公司幾乎都是做的集團內業務,我們正考慮如何去順應新監管。”一位央企旗下融資租賃公司總經理對記者表示。
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定,融資租賃公司等機構由中央制定統一規則,地方負責實施監管,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
當前地方監管發布監管實施細則的并不太多。目前只有河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對轄區內融資租賃公司集中度的規定,完全參考了銀保監會印發的《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不過,河北省并不是融資租賃的重鎮,轄區內的央企旗下融資租賃公司數量較少。而某些地方監管在集中度方面可能會有所突破。“不少融資租賃公司在關注集中度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將盡快擬定監管實施細則,其次是管住行業風險,我們正在擬定相關銜接政策,不會讓政策出現斷層。”一位央企融資租賃公司注冊地較多的地方監管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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