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和在扎實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安徽省委有關決定(皖發〔2020〕16號)要求,進一步加快推進安徽銀行業保險業長三角一體化建設,支持安徽積極參與、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和在扎實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緊扣“一體化”和“高質量”兩個關鍵詞,強化“兩個堅持”,為實現“兩個更大”目標要求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二)基本原則。聚焦實體、服務大局。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揚皖所長、創新發展。鼓勵先行先試,發揮比較優勢,推進錯位發展,著力加大對新興產業、科創企業、先進制造行業等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探索創新金融支持一體化發展路徑。
突出重點、兼顧全域。鼓勵在一體化優勢較為突出、自貿區規劃的重點片區率先探索,構建具有安徽特色的金融發展格局,帶動全省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三)工作目標。推動安徽銀行業保險業加快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建立健全適應一體化發展的金融協同機制,提升區域同城化金融服務水平,初步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金融一體化發展經驗,逐步建成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高質量的一體化銀行業保險業發展體系,穩步提升地區綜合金融實力。
推動銀行業保險業大力支持安徽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加強區域內金融資源優化配置和產業轉型升級有效對接,力爭實現安徽銀行業主要指標增速快于全國,戰略新興產業、科技創新、先進制造業和綠色領域貸款顯著增長,信貸在全國占比與GDP占比基本匹配,保費收入增速明顯高于經濟增速,逐步縮小與滬蘇浙的差距,在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快建設美好安徽中體現銀行業保險業的更大作為。
二、堅持融合發展,著力提升銀行業保險業一體化發展水平
(四)加快機構融入。積極參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爭取總部在滬蘇浙的銀行保險機構入駐安徽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加大股份制商業銀行、外資銀行、保險機構與非銀機構招引力度。推動合肥國際金融后臺服務基地深化配套和轉型升級,打造一流的金融后臺產業集聚區。引入符合相關條件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投資重點建設項目股權和未上市企業股權。
(五)加強資本補充。強化股東股權管理,穩步推進省聯社改革,落實財險公司監管主體職責改革方案。支持地方法人銀行保險機構在A股上市融資,引導符合條件的滬蘇浙優質企業特別是金融機構參與我省銀行保險機構改革和戰略投資,推動地方專項債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加大多渠道資本補充和新型資本補充工具創新。落實放寬金融機構外資持股比例,落實拓寬外資金融機構業務經營范圍。
(六)創新一體經營。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保險機構通過經營委、事業部等形式設立長三角一體化區域管理總部。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積極探索一體化經營機制,在業務政策、產品研發、聯動營銷等方面加強協同,形成“一家服務全域”的經營格局。鼓勵滬蘇浙在皖機構強化機制創新和資源爭取,提升區域內競爭力和市場份額。支持銀行保險機構強化金融科技應用,創新線上金融服務,科技賦能金融服務提質增效。鼓勵引入滬蘇浙高端金融人才,支持區域內銀行保險機構加大人才互派交流任職力度,探索高管人員區域內異地交流任職便利化機制。
(七)推動信貸合作。探索建立長三角跨區域重大項目聯合授信、聯合(銀團)貸款協作機制,支持我省長三角一體化重大項目、重點工程的跨區域銀團貸款投放,引導信貸資金合理流動、高效配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長三角區域“白名單”客戶信息庫建設,積極支持即期效益不明顯、遠期效益良好且屬地機構難以滿足的長三角一體化重大項目融資需求。支持為區域內的優質企業提供并購金融服務。
(八)完善同城服務。支持銀行保險機構積極探索建設長三角經濟金融信息共享交換機制,逐步推進金融結算、異地存儲、信用擔保、保險理賠同城化,鼓勵統一收費標準,適當減少跨域服務收費項目。支持探索創新理財、信托、數字金融等金融服務同城化。鼓勵區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不動產登記部門探索推進企業融資抵押品異地互認和不動產抵押登記直聯,簡化異地抵押手續。鼓勵商業銀行加強本外幣一體化聯動,圍繞企業對外投資、跨境并購等提供一體化服務。
(九)構建區域特色。圍繞“一圈五區”高質量建設,著力形成“一區域一特色”金融發展格局。支持合肥都市圈建成全省金融核心區域。鼓勵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大力發展科技金融,強化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產業金融創新。聚焦基礎設施補短板與農業產業化發展,支持打造皖北承接產業轉移集聚區。鼓勵皖西大別山革命老區發展適配性普惠金融,支持宣城、黃山開展綠色金融發展試點,在皖南國際文化旅游示范區建設中積累綠色金融發展經驗。
三、堅持揚皖所長,著力支持新興產業、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發展
(十)聚焦戰略新興產業,大力支持新興產業聚集地建設。進一步健全敢貸、愿貸、會貸機制,重點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等十大新興產業發展,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信貸投入與保險保障。深入推進四個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工程,支持以“芯屏器合”、“集終生智”為特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大力支持培育“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大力支持實施“個十百千”工程,積極推動人工智能、5G、大數據技術與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教育健康等深度融合。
(十一)聚焦科創平臺搭建,大力支持科技創新策源地建設。圍繞我省“四個一”創新主平臺和“一室一中心”分平臺體系,聚力推進合肥國家實驗室、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和G60科創走廊建設,加大金融資源投入,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圍繞產業鏈配置資金鏈,支持省內大科學裝置、重點實驗室等重大工程項目,支持量子、能源、人工智能、大健康研究院建設,合力打造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鼓勵銀行保險機構與專業投資機構建立市場化長期性合作機制,大力支持具有成長性的科技創新企業。支持中國(合肥)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積極開展科創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保險等業務。支持合肥申創金融支持科技創新試驗區。
(十二)聚焦科創孵化服務,大力支持科技攻堅和成果轉化。深入推廣科技金融“365”模式,構建“三專”管理架構、“六單”經營機制、“五類”創新產品和服務。支持探索構建“科技成果+市場需求+金融服務+產業基地”科技研發與成果轉化協作機制。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參與、對接區域產業投資基金、科技創新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深入推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首版次軟件保險等試點,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攻堅的金融服務。支持“政產學研用金”六位一體科技轉化交易機制建設,支持合肥、蕪湖、宣城等參與長三角區域技術市場聯盟。
(十三)聚焦制造強省戰略,大力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探索運用“股、債、投、代、租、顧”等綜合金融服務,支持關鍵領域工業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和軟件、產業技術基礎等“四基”的突破和應用,支持智能語音、新一代人工智能、高端裝備等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建設。穩步推進大中型企業應急融資、中小企業應急貸款試點,大力支持鋼鐵、有色、建材等傳統制造產業數字轉型、技改研發、綠色升級,推動家電、汽車等傳統優勢產業智能化、高端化。要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逆周期調節和大型銀行“主力軍”作用,加大制造業信貸投放,特別是加大對制造業重點項目的中長期金融支持,推動全省制造業貸款、先進制造業貸款、制造業中長期貸款顯著增長,逐步實現制造業貸款占比與制造業GDP貢獻度基本匹配。
(十四)聚焦區域產業融合,大力支持新型功能區、合作園區建設。推動加大對滬蘇浙皖產業合作共建的金融支持,大力支持皖蘇、皖浙跨省界產業合作園區和皖滬異地產業合作基地建設,特別是與蘇浙毗鄰地區的新型功能區特色發展,關注我省新興產業集中區改革發展動態,加強信息對接、項目磋商、產業撮合,重點支持長三角數字經濟一體化發展戰略合作、長三角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合作、“一地六縣”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產業集中合作區、中新蘇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張江蕭縣產業園區等合作建設。支持推動安徽各市城區與滬蘇浙各市城區對口合作,助力省轄市與滬蘇浙相關城市對口共建。
(十五)聚焦安徽自貿區建設,大力支持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推動銀行保險機構積極參與、支持安徽自貿區建設,鼓勵先行先試,積極對接我省全面開放新格局。加強對標上海、江蘇、浙江自貿試驗區以及上海自貿試驗區新片區金融發展和監管實踐經驗,探索可復制推廣路徑。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探索建立專門的金融服務機制和機構,圍繞合肥片區、蕪湖片區、蚌埠片區發展重點,加大金融支持安徽自貿區與長三角一體化的聯動與銜接。穩步推進金融改革開放政策在皖落地落實,在貿易融資、跨境投融資、離岸金融、金融租賃等領域深化改革開放和創新。
(十六)聚焦生態文明建設,大力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區發展。深入貫徹生態文明和“兩山”理念,堅持扶優限劣原則,建立健全綠色信貸激勵機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耗能和產能過剩行業信貸的約束機制,合理支持資源型城市發展轉型,協同推進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鼓勵銀行保險機構設立綠色金融專門服務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加大綠色信貸投放、發展綠色保險,聚力支持我省實施長江大保護戰略、“兩廊兩屏一區”和清水工程、新安江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等。支持保險資金優先投資環保、清潔能源等領域,助力建設多維參與、協作共治的環境風險聯防聯控體系。
四、堅持搶抓機遇,著力推動形成區域雙循環新發展格局
(十七)支持供應鏈金融,推動區域產業鏈互聯。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區域內供應鏈、產業鏈金融產品研發和創新,探索區域產業鏈業務協作模式,推動產業、資金、市場和經濟社會循環更加穩定暢通。支持銀行保險機構聚焦長三角產業集群和供應鏈一體化發展中的核心企業,將金融服務向上游供應前端和下游消費終端延伸,定制供應鏈綜合金融服務方案,支持 “培育龍頭企業-引進重大項目-完善產業鏈條-打造產業基地”建設,推動區域內產業協作、供應鏈協同和一體化建設。
(十八)支持重點基建,推動區域設施互通。引導銀行保險機構緊盯長三角一體化發展規劃項目,跟進對接服務我省長三角綜合交通體系、能源體系、數字長三角建設,重點支持合肥“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長三角特高壓電網樞紐、5G、長三角數據中心等工程,擴容提升高鐵城軌圈、現代港口群等大通道,為推進區域“同城化”提供金融保障。鼓勵保險資金利用債權、股權投資計劃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礎設施工程。支持保險機構為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項目提供全方位風險保障。
(十九)支持民生服務協同,推動區域消費升級。支持銀行保險機構抓住區域公共服務一體化時機,加強區域內銀政合作,強化政務數據與金融服務的共享融合。積極探索區域內公共交通、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領域金融產品創新。完善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機制,鼓勵保險機構經辦基本醫保、醫療救助,積極推動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創新與大宗消費、線上消費、健康消費相匹配的金融服務,培育形成更多新的消費增長點。
(二十)支持服務貿易,推動區域經貿增長。加強金融服務區域貿易發展,支持服務貿易創新、開放和跨區域互聯互通,積極滿足區域內貿易新業態、“一帶一路”貿易便利化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激發區域內市場優勢和潛力。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充分利用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平臺,加強與區域內貿易企業特別是中小微貿易企業以及大型跨國企業對接,切實提升金融支持服務貿易發展的能力。
五、堅持高質量導向,著力增強發展新動能
(二十一)對標長三角,有效改進信貸供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爭取信貸和投資資源,吸引更多資金聚集投放我省,力爭我省信貸投放顯著增長,增速快于全國、在長三角區域靠前。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有扶有控差異化信貸政策,重點提高對戰略新興產業、科創企業、先進制造行業和綠色生態發展領域的信貸投入比例,進一步優化信貸結構,逐步實現金融資源配置結構與各產業在經濟中的貢獻度總體匹配。
(二十二)對應高質量,支持城市改造升級。聚焦長三角區域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重點支持包括特色小(城)鎮建設、環境衛生設施提級擴能、老舊小區改造等公用設施提檔升級項目,支持城市更新改造和提升品質。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充分借鑒長三角地區城鎮化建設先進的金融服務模式,充分對接縣域城鎮化建設,重點支持縣城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園區等產業平臺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堅持“因地施策”“房住不炒”原則,堅決貫徹房地產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十三)對比發展差距,支持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深化鄉村振興戰略金融服務,聚焦縣域經濟發展的重點和短板,加大對農業產業化、品牌化項目等建設的金融支持,大力支持美麗鄉村建設,大力支持發展農村電商、農村新型消費。加強涉農信貸產品服務創新,拓寬涉農貸款抵質押物范圍,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支持。持續強化信貸與保險扶貧,助力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機銜接。推進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開展重要農產品(000061,股吧)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立足區域資源優勢和產業特色,創新推廣農業設施、鄉村旅游等保險產品。
(二十四)對照資源分布,有效滿足薄弱領域金融需求。推動小微企業貸款增量、擴面、提質、降本,落實普惠型小微企業“兩增”任務,逐步提升首貸、中長期貸、信用貸占比,提高普惠金融在商業銀行分支行綜合績效考核中的比重,確保全國性商業銀行小微信貸業務內部轉移定價優惠力度不低于50個基點。落實對中小微企業各項紓困政策特別是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無還本續貸等,確保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應延盡延、應續盡續。針對皖北及大別山、欠發達縣域等薄弱地區和貧困戶等困難群體,開展貸款增長目標監測評估、監管考核,有效緩解金融資源配置不平衡問題。鼓勵開展巨災保險,提高災后救助水平。
(二十五)對表金融生態,有效改善金融營商環境。以深入開展“四送一服”雙千工程、實施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為抓手,壓縮信貸審批時間,壓降綜合融資成本,推動信貸服務效率明顯提升。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加大信息歸集共享和開發利用,推廣“信易貸”、“道德信貸”、“金農易貸”等守信激勵產品,推動區域信用環境建設。鼓勵深化長三角區域金融安全合作,鞏固金融風險攻堅戰階段性成果,多渠道加快不良資產處置,深化高風險機構處置,構建統一有序、競爭適度、風險可控的金融市場環境。
六、堅持監管協同,著力推進區域金融監管一體化發展
(二十六)探索功能監管協同。加強長三角區域銀行業保險業監管工作協調,強化在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制定、監管科技運用、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交流互鑒。
(二十七)探索監管標準協同。加強區域監管協作,探索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等監管標準的協調協同。在現行政策框架內,適當簡化對滬蘇浙銀行保險機構高管來皖任職資格審查程序。
(二十八)探索監管行為協同。協商共建長三角金融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在跨區域重大案件協調處置、打擊金融欺詐等方面加強合作。加強機構并表監管,強化與相關銀行保險機構屬地局的執法聯動,在人員互派、協查辦案等方面互通交流。
(二十九)探索監管信息協同。推動實現區域內銀行業保險業統計信息共建共享,加強經濟金融形勢監測分析交流,適時建立金融風險信息共享交換、預警協作機制。
七、堅持加強統籌領導,著力加快政策落地生效
(三十)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推動安徽銀行業保險業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負責謀劃、部署、指導、督促落實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重大事項。各銀保監分局、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相應成立專門領導組織,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統籌推進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工作,確保工作實效。
(三十一)強化政策落實。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對區域發展特點及自身優勢的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制定支持參與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計劃(2020年10月至2023年12月),明確三年工作目標和分年度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舉措,落實工作責任。要建立專門的工作報告制度,及時報送工作推進情況,及時報告重大問題,及時反饋重要信息。
(三十二)強化工作推進。安徽銀保監局將制定工作任務清單,建立專門的統計監測評價制度,評價結果納入機構監管考核評價中,作為市場準入、差別化監管的參考依據,并適時通報其上級機構和當地政府。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推動。各銀保監分局要制定工作方案,研究提出具體貫徹落實舉措。銀行保險行業協會要加強協調聯系,積極推動區域內行業業務協作、信息共享、經驗交流、人才互動等,加快推進銀行業保險業一體化進程。
(三十三)強化宣傳交流。各級監管部門和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調查研究和交流合作,積極借鑒滬蘇浙地區先進做法和成功經驗,研究改進金融支持舉措。安徽銀保監局將建立專題簡報,宣傳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樹立銀行業保險業助力安徽經濟高質量發展、支持安徽參與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良好形象。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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