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探索山東自貿區金融監管模式和金融機構經營模式創新,引領建立適應自貿區戰略定位與改革要求的銀行業保險業服務體系,山東銀保監局下發《山東銀保監局關于在山東(濟南、煙臺)自由貿易試驗區復制推廣有關監管政策推動區內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通知》(魯銀保監發〔2020〕20號),更好支持區內經濟發展。一是支持機構入區發展,完善區內金融布局和服務功能。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在區內依法合規設立銀行保險機構,允許濟南、煙臺兩市符合條件的法人銀行申報在本地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新設分行或專營機構,支持在區內設立自保公司、相互保險公司等新型保險市場主體。二是推進簡政放權,簡化區內銀行保險機構準入方式。將區內部分準入事項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審批,設立區內銀行業保險業準入事項快速通道,對核準制準入事項,監管部門在法定核準時限基礎上原則上壓縮20%辦理時間。三是規范發展金融業務,支持區內實體經濟發展。
支持中資商業銀行區內分行開展離岸銀行業務,積極為區內“走出去”企業提供金融服務,鼓勵保險機構依法依規對區內跨境大宗保險標的提供承保、分保及保單質押等金融服務,跟進服務“一帶一路”和“走出去”戰略重點。四是鼓勵開展金融創新,優化完善金融服務。主動探索股債聯動業務、優化綠色金融服務機制、發展涉海金融服務,加大保險創新推廣力度,助力區內科創企業發展。五是強化風險管理和監管,保障自貿區金融平穩運行。鼓勵區內機構創新,在依法合規條件下研發自貿區專屬金融產品。建立創新容錯機制,搭建金融創新宣傳推廣平臺,發揮自貿區金融先行先試和樣本示范作用。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