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一來就砸玻璃,和古惑仔電影里一樣。”
近日,一眾黑惡勢力團伙共11人接受法律審判,該團伙涉發放高利貸,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尋釁滋事等罪行。在團伙11人中,有兩名銀行員工成為“幫兇”。
9月17日,鶴城區人民法院判決書披露,被告人黃某順(惡勢力主犯)剛開始在懷化市鶴城區合伙經營一家婚慶公司,2014年成立“錢袋寶”公司,專門從事高利放貸活動。因在催收欠款時需要人手,黃某順又先后糾集數人,每月支付3000-3500元不等的工資,幫助其以非法手段進行催收高利貸欠款活動。
為了擴大規模,攫取更大利益,黃某順又拉攏被告人關某、向某共同參與放高利貸活動,為其高利放貸提供資金支持。
1984年出生的關某,原系懷化市鶴城區農商行新街支行客戶經理;向某比關某年齡大一輪,1976年出生的向某在洪江市農村商業銀行任客戶經理。簡歷顯示,關某、向某兩人一度擔任所在支行副行長、行長職務,原本在銀行有著穩定工作,卻在認識黃某順后成為惡勢力團伙一員。
“2014年在支行任行長時向黃某順催還款時認識,后來多次與黃某順等人在一起吃飯、唱歌,互相之間的關系由客戶關系發展成朋友關系。”向某供述,黃某順多次帶著其和關某吃喝玩樂,還共同投資KTV、麻陽村級公路建設。
為惡勢力團伙放高利貸提供資金
經法院查明,2016年4月,被告人黃某順為獲取銀行貸款,聯系在銀行工作的關某請其幫忙,關某利用職務便利,將其他客戶用于申請貸款的資料復印后作為黃某順申請貸款的資料,且制造虛假銀行流水,并偽造二手房買賣協議、股東會決議等虛假貸款申請資料交給黃某順。
黃某順利用上述虛假材料,并提供房屋作為抵押,虛構真實的資金用途,從向某所在的湖南洪江****銀行**支行貸款110萬元。該筆110萬元貸款到期后,黃某順至今未能按期還本付息。
黃某順高利放貸月息一般為5-8分(約年化60%-96%),如果欠款人不按期還款,黃某順便糾集團伙成員,采取強行進入欠款人住宅、強行限制欠款人自由、毆打欠款人或者在欠款人工作場所滋擾、鬧事的方式,逼迫欠款人還款。
據某企業員工證實:“2015年的下半年的時候,黃某順他們來了兩三輛車,十多個人,之后他們就開始砸我們廠子的玻璃,搬我們監控主機....他們一來就打玻璃,和古惑仔電影里一樣。”另有一名借款人在非法拘禁期間,從窗戶用繩子逃了出去。
在此期間,關某、向某也曾參與非法拘禁事宜,同時二人不但將自己的資金借給黃某順放貸,還利用在銀行任職的特殊身份和職權,幫助黃某順的債務人從其所在的銀行辦理貸款償還黃某順的欠款。
當部分欠款人無法歸還黃某順的高利貸時,黃某順會將欠款人的房產作抵押,從關某或向某任職的銀行貸款用于償還高利貸,之后黃某順再給向某、關某2-3分的利息。
據關某供述,“黃某順拉其參與,一是老鄉關系,二是黃某順認為和其這些工作人員在一起自己的身份好些,還可以在資金上為他提供便利。”
違法放貸給銀行造成損失
另經法院查明,關某、向某除了充當黃某順惡勢力團伙幫兇,在銀行供職期間,還涉違法發放貸款給他人。其中,2015年5月,向某作為支行負責人及第一責任人,違法向楊某倫發放貸款300萬元,該筆300萬元貸款到期后,楊某倫未能按期還本付息。
2016年6月,關某未認真核實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及貸款資料的真實性,違法發放貸款1200萬給龍某軍,該筆1200萬元貸款到期后,龍某軍未能按期還本付息。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初,黃某順、關某、向某等11人陸續到案。截至案發,上述兩筆貸款本息均未能完全收回。
鶴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非法拘禁等罪名判處黃某順團伙成員有期徒刑1年半至8年不等,其中,關某、向某二人均涉非法拘禁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分別獲刑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2年半。
無獨有偶,就在關某、向某到案三個月后,兩人所任職的懷化農商行和洪江農商行兩名“一把手”落馬。
2019年4月2日,懷化市紀委市監委發布兩則消息稱,懷化農商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楊小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懷化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洪江農商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蔣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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