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蘇州銀保監分局發布公告,披露了江蘇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法違規遭到處罰的信息。
根據公告,江蘇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內貸款“三查”不盡職的違規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蘇州銀保監分局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4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值得一提的是,依據蘇州銀保監罰決字〔2020〕16號罰單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對江蘇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三查”不盡職負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蘇州監管分局對沈新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6萬元,處罰日期為2020年9月9日。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