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央行發布《<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增刊——有序推進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下稱“報告”)。2019年8月,央行推進貸款利率市場化改革。改革后的LPR由各報價行按照對最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于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以公開市場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貸便利利率)加點形成的方式報價。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報告回答了諸多市場關心的問題,主要傳達以下重點信息:
1.為什么不以市場利率作為LPR加點的基礎?
MLF利率是中期政策利率,具備方向性和指導性。同業存單利率、國債收益率等市場利率容易受資金面松緊、監管考核和預期變化等短期因素影響,往往波動較大,不適合成為LPR 加點的基礎。中長期看,同業存單利率等市場利率圍繞中期政策利率波動。
MLF操作是中國特色的貨幣政策工具,期限均為1年期,與LPR的期限較為匹配。LPR作為貸款定價的重要參考,應主要反映利率的趨勢性變化,變動頻率不宜過快,否則可能造成利率信號混亂,影響市場預期。MLF每月操作,頻率與LPR相同,利率也相對穩定,可充分體現貨幣政策取向和市場邊際中期資金成本的趨勢性變化。
2.如何避免LPR被操縱?
LPR雖然在報價和計算方法上與LIBOR類似,但在制度安排上具有較為明顯的優勢:
一是報價機制合理。LPR以MLF利率加點形成,有明確的報價基準。在此基準上,報價行根據自身情況測算加點幅度,加點幅度主要取決于各行資金成本、市場供求、風險溢價等因素。同時,報價行范圍擴大至城商行、農商行、外資銀行和民營銀行,增強了報價的代表性。
二是LPR報價行的選擇更加嚴格,都是具有代表性的銀行。同時,明確要求各報價行按其最優質客戶的貸款利率水平報價,其報價有真實發放的貸款作為基礎。為督促各報價行提高報價質量,確保報價的科學性和真實性,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了報價考核機制,要求報價行構建報價模型,定期評估報價行報價是否真實反映實際發放的最優質客戶貸款利率水平,并據此對報價行優勝劣汰,有效發揮對報價行的激勵約束作用。
3.先推進LPR改革還是完善FTP?
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本質是讓市場在利率形成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其中培育健全市場化的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至關重要。銀行建立完善FTP體系,有助于提升其自主定價能力,從而助推利率市場化改革。但在當前中國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下,如果不改變貸款利率的形成機制,僅靠完善FTP定價體系難以實現貸款利率的市場化定價,也無法解決利率雙軌問題。因此,推進LPR改革比完善FTP要先行。
改革完善LPR 形成機制,明確要求銀行貸款參考LPR定價,增強了銀行貸款利率定價的市場化程度。在推進貸款利率“兩軌合一軌”的同時,也有利于推動銀行加快整合內部定價機制,實現FTP的并軌。在LPR改革取得重要進展的前提下,再完善銀行的FTP機制,要求銀行將LPR 內嵌到FTP 中,從而進一步疏通銀行內部利率傳導渠道。科學的順序保證了改革的順利推進。
4.為何降準后LPR有時降,有時不降?
LPR 形成機制要求各報價行需以0.05 個百分點為步長報價,且需向0.05%的整數倍就近取整后形成最終發布的LPR。因此,只有當足夠多的報價同向變動一定幅度,才會引起LPR的變動。這可以避免由于個別銀行調整報價引起LPR小幅頻繁波動,造成利率信號混亂,影響市場預期。在此計算規則下,一旦LPR變動,就可反映出貸款利率的趨勢性變化,體現其作為貸款參考基準的良好方向性和指導性。
例如,LPR改革后中國人民銀行分別于2019年9月和2020年1月兩次降低法定準備金率各0.5個百分點,對報價行資金成本等加點因素有明顯影響,降準當月均有部分報價行根據自身情況下調了報價,并帶動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下行了0.02-0.03 個百分點,但因為變動小于LPR的最小調整步長,向0.05%就近取整后,兩次降準當月只有一次觸發了LPR變化。
5.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進展如何?
截至2020年8月末,存量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已順利完成。全國金融機構累計轉換67.4萬億元、8056.4萬戶,轉換比例92.4%。其中,存量企業貸款累計轉換35.5萬億元、84萬戶,轉換比例90.3%;存量個人房貸累計轉換28.3萬億元、6429.7萬戶,轉換比例98.8%。已轉換的存量貸款中,91%轉換為參考LPR定價,其中存量企業貸款和個人房貸分別為90%和94%。
轉換過程中,存量個人房貸利率保持平穩;存量企業貸款利率有所下降,可直接減少企業存量貸款利息支出。從下一個重定價周期開始,房貸借款人和貸款企業均可享受LPR 下降帶來的政策紅利,進一步減少利息支出。
6.國債收益率適合作為中國貸款利率定價基準嗎?
由于債券和貸款的定價方式不同,國債收益率更適宜為長期債券收益率提供參考,包括美國在內的主要經濟體,也都未將國債收益率作為貸款利率的主要參考基準。中國金融體系以銀行為主導,與美國存在較大區別,因此更不宜以國債收益作為貸款利率參考基準,而以LPR 作為貸款定價參考基準較為適宜。
改革完善后的LPR,可更好發揮對貸款利率的引導作用。相比國債收益率而言,LPR基于貸款市場實際利率報出,能更好地反映貸款供求狀況,銀行可直接參照其確定貸款利率。LPR在原有1年期的基礎上,增加了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種,可為銀行發放住房抵押貸款等長期貸款提供定價參考。而且LPR不具備行政色彩,銀行難以再協同設定貸款利率隱性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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