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和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服務實體經濟明確金融控股公司準入規范有關情況。
潘功勝表示,近年來,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發展較快,為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多元化需求、服務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有少部分企業盲目向金融業擴張,風險不斷累積。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多次強調要規范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統籌監管金融控股公司,補齊監管制度短板。
他指出,《關于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的發布,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于規范金融控股公司的經營管理,防范風險交叉傳染,規范金融市場秩序,有利于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經濟金融的良性循環。
《準入決定》授權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開展市場準入管理,實施監管,并明確在我國境內的非金融企業、自然人以及經認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實際控制兩類或兩類以上的金融機構,具有規定情形的,應當提出申請,經批準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潘功勝介紹,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準入決定》,人民銀行牽頭制定了《金控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準入管理和監管要求。《金控辦法》遵循宏觀審慎管理的理念,堅持總體分業經營為主的原則,以并表為基礎,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全面、持續和穿透監管,從制度上隔離實業板塊和金融板塊,明確股東資質條件,加強資本管理,要求股權結構簡明、清晰、可穿透,規范關聯交易,完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等。同時,對存量企業設置合理的過渡期安排,把握好節奏和時機,穩妥有序推進實施。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依規、穩妥有序開展金融控股公司的準入管理和持續監管,制定配套細則,完善制度框架,防范化解風險,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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