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國家產業政策支持下,我國收單市場快速發展,收單機構數量不斷增長,市場規模持續擴大,大部分收單機構通過業務外包模式開展收單業務。
“隨著收單外包服務市場的快速發展,部分外包服務機構存在轉包、分包、從事套現和二清以及為跨境賭博等商戶提供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擾亂了收單市場秩序。”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官網上發布的信息顯示。
早在2019年11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在第八屆中國支付清算論壇上表示,打擊無證機構,加快收單外包機構的直接備案管理。
在此背景下,近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簡稱“協會”)發布了《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于發布之日起施行。這意味著,收單外包服務市場啟動備案制。
《辦法》涵蓋了收單外包服務機構的定義、范圍、申請備案的條件、備案工作流程和取消備案情形等內容。備案系統擬于9月份正式上線,屆時外包服務機構可通過系統申請備案。
北京市網絡法學會副秘書長車寧認為,作為柔性監管的最新實踐,《辦法》在延續收單業務外包服務管理既有舉措和基本邏輯基礎上,補上了市場管理規范的又一張短板,無疑將有利于從業機構的長期利益和收單市場的可持續發展。
備案有效期兩年,應配合檢查
《辦法》稱,收單外包服務機構是指經市場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家有權機關批準成立,接受收單機構委托,承辦收單非核心業務并提供相應服務的企業等合法設立的機構。收單非核心業務主要包括特約商戶推薦、受理標識張貼、特約商戶維護、受理終端布放和維護、聚合支付技術服務等業務。
一家支付機構風險管理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市場上存在無數的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其中不少機構也開展聚合支付業務,但良莠不齊,亂象較多。通常的外包機構僅推薦商戶,此為收單非核心業務,并不違規。如某些收單行員工,也可能利用自己手里的客戶資源與支付機構合作推薦商戶。當然主要的風險點是推薦商戶的質量——這就需要支付機構自己履行審查義務。”
車寧表示,應當承認,收單外包服務推動了支付市場的快速發展,降低了人力成本,提升了服務效率,優化了資源配置,客觀上確有其積極意義。但隨著收單外包服務市場規模的發展壯大,風險也開始凸顯。比如,收單機構為做大蛋糕,或故意撒手、或放任疏于對外包服務的管理,轉包、分包業務的情況屢禁不止。
《辦法》稱,已開展或擬開展業務的外包機構應按照本辦法規定向協會申請備案;協會會員單位將收單業務進行外包的,應選擇在協會規定期限內完成備案的外包機構進行合作。
不過,協會表示,備案公示信息不構成對外包機構服務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其對外提供服務安全性的保證。外包機構備案有效期為2年,已備案的外包機構須在有效期屆滿前至少提前90個自然日重新提交備案申請。
此外,已備案的外包機構須自覺接受協會自律管理。協會將結合外包機構評級等級、風險狀況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將資信狀況良好的機構納入會員管理體系。外包機構應配合人民銀行及協會的現場和非現場檢查。
聚合支付牌照來了?非也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亦提及了“聚合支付”,頗受關注。
《辦法》稱,聚合支付技術服務是指外包機構為特約商戶提供的融合多個支付渠道并實現一站式對賬的技術服務。
因此,有說法稱,聚合支付牌照來了。
支付產業網創始人劉剛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能稱之為牌照,牌照是“業務許可證”,這只是協會備案,不過首次給了聚合支付名分。
車寧表示,移動支付普及前后,外包機構主要是替收單企業進行市場推廣,如篩選并聯系新商戶,對簽約商戶進行培訓和回訪,布放和維護終端(ATM,POS等)的服務。進入移動支付時代,聚合支付異軍突起為外包服務主流,將多家第三方支付入口(支付寶、微信、云閃付等最為常見)聚合成一個入口,為商家或者有日常收款需求的個人提供支付服務。從商業模式角度看,聚合支付不進行資金清算,因此無需支付牌照,其只是完成支付環節的信息流轉和商戶操作的承載,幫助商戶降低接入成本,提高運營效率。
《辦法》稱,申請備案業務類型包含“聚合支付技術服務”的外包機構,還應按照《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技術規范》(JR/T 0171—2020)等相關要求,建立完善的客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體系,從信息收集、存儲、傳輸、使用、修改、刪除、銷毀等各環節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采取有效技術手段防止信息泄露,相關業務系統應符合國家金融行業標準。
豐瑞祥(股票代碼:839084)旗下祥付科技從事專業化收單外包服務,業務類型包括國內聚合支付技術服務等。豐瑞祥公司總裁李紫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政策已關注,安排了專人正在做備案的事。對我們來說,是個利好消息,以前沒有備案,市場比較偏激,現在行業門檻提高了,市場規范,對于整個行業來講是利好的。”
“我們主要幫助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拓展商戶,聚合支付寶、微信、云閃付等錢包進行線上線下收單。關于聚合支付,市場上存在兩種收費模式,一種是按拓展與維護商戶數,如一個商戶每月36-75元,另一種是按商戶交易流水,從支付機構處結算,一般是交易流水的萬分之二至千分之一。收單機構比較偏向第二種,受疫情影響,商戶交易流水大幅縮水,同行很多聚合支付服務商扛不過特殊時期,關門倒閉了,支付專業化服務這活,賺錢并不容易。”李紫建坦言。
李紫建繼續說:“以前市場上至少存在近萬家大大小小的服務商,受疫情沖擊,現在估計一兩千家左右。此次規范,協會統籌,摸底看看市場上多少家外包機構,真正想做并且有專業化服務實力,此舉可以保障收單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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