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消息,上海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并購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等二十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27.155092萬元,罰款1625萬元,累計罰沒金額1652.155092萬元。
具體來看,在2014年至2019年間,上海銀行存在下列違法違規行為:一、違規向資本金不足、“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以其他貸款科目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二、并購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三、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四、個人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五、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六、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七、發放貸款用于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八、貸款分類不準確;九、違規審批轉讓不符合不良貸款認定標準的信貸資產;十、虛增存貸款;十一、違規收費;十二、票據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十三、同業資金投向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十四、理財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十五、委托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十六、內保外貸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十七、衍生品交易人員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十八、監事會履職嚴重不到位;十九、未經任職資格許可實際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二十、關聯交易管理嚴重不審慎;二十一、押品估值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二十二、未按規定保存重要信貸檔案,導致分類信息不準確、不完整;二十三、未按規定報送統計報表。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9日,總行位于中國上海市,董事長為金煜,行長為胡友聯。值得注意的是,在英國《銀行家》2017年公布的“全球前1000家銀行”排名中,按一級資本和總資產計算,上海銀行分別位列全球銀行業第85位和89位;并多次被《亞洲銀行家》雜志評為“中國最佳城市零售銀行”。
以下為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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