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志打造“兩個全球金融中心”。
繼今年5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四部門下發《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之后,近日,廣東省及深圳市相繼出臺了針對《意見》的具體實施方案,并將其逐條落實到相關部門。
尤其是深圳的細化方案更是早于廣東省層面,7月30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主持召開了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金融專項小組專題會議,會議透露,據梳理統計,《意見》中涉及的75項具體工作,已在深圳落地實施或試點的事項超過40項,比例達53%。
據此,深圳制定了相關的行動方案,并已于7月中旬正式印發實施,其中包括50條政策措施,共85項細分任務。在行動方案中,深圳根據自身情況,提出要立志打造“兩個全球金融中心”:一是全球金融科技中心,一是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
8月26日,深圳將迎來經濟特區成立40周年,全球金融“雙中心”的定位也為深圳未來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深圳率先行動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進入全面實施、加快推進的新階段。
5月14日,《意見》出臺,這也是金融領域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具體措施,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進程中又一重大利好,為進一步推進大灣區金融創新、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攜手打造國際金融樞紐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如何推動《意見》真正落地實施?
深圳率先行動,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第一時間組織召開了推進部署會,與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等單位針對《意見》各項措施進行了逐條梳理研究。據梳理統計,《意見》的75項具體工作,已在深圳落地實施或試點的事項超過40項,比例達53%。
隨后,經過調查研究,深圳制定并印發了行動方案。據了解,深圳行動方案既比照《意見》逐一對應,確保全覆蓋、無遺漏,又不囿于條文,立足深圳實際,結合先行示范區建設金融重點工作,助推深圳金融先行示范。
此外,在行動方案制定的同時,深圳同步推動有關政策落地推廣,謀劃推進一批創新事項,包括跨境貿易投融資便利化水平進一步提高。非投資性企業開展股權投資試點、跨境人民幣結算高水平便利化試點的地域范圍,由前海自貿區擴展至深圳全轄,從而惠及更多企業。
另外,加快推動創新政策落地,本外幣一體化跨境資金池業務、港澳保險服務中心、跨境理財通試點等市場呼聲較高的政策已取得了積極的進展。
同時,持續抓好金融科技、綠色金融等重點領域生態建設。研究制定金融科技專項扶持政策;持續推進“深港澳金融科技師”專才計劃;聯合香港、澳門、廣州發起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聯盟”;率先探索綠色金融地方立法,《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征求意見稿)》已于近日公開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7月28日,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聯合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的通知。
《實施方案》也囊括了深圳行動方案的內容,相當于為整個粵港澳大灣區落實《意見》繪制了詳細的路線圖。
“兩大金融中心”指明前行方向
尤其是在綠色金融方面,《實施方案》提出,支持深圳申報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這也是深圳建設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的抓手。
早在2017年6月,廣州獲批成為首批全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地區,經過3年多的探路,已積累諸多經驗,此次,《實施方案》也指出,要依托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平臺,推動廣州綠色金融創新經驗向粵港澳大灣區復制推廣。
2018年12月27日,深圳出臺《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實施意見》,以進一步深化深圳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獨具深圳特色的綠色金融體系。
如果深圳獲批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這將意味著廣東將擁有兩個綠金金融改革試驗區。
對于建設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深圳已經具備了較為深厚的基礎,目前深圳市的金融科技產業規模超過百億元,已初步形成了產業集聚特征。
2019年,僅深圳市福田區金融科技全行業營收規模即已達到157.3億元,就業人數超過1.8萬人,金融科技企業數量初具規模,形成了較為良好的產業梯隊基礎。
根據深圳市金融科技協會下設的獨立實驗室——灣區國際金融科技實驗室6月2日發布的《2020年中國金融科技頭部企業調研分析報告》顯示,深圳的金融科技獨角獸企業共6家,數量上僅次于北京。粵港澳大灣區除了深圳之外,廣州僅1家頭部企業。
該報告同時指出,深圳金融科技企業的橫向多樣性較好,但縱向梯隊性不強。金融科技企業的應用場景較為細分,不局限于傳統的人工智能、大數據和云計算領域,還包括區塊鏈、數字身份認證、物聯網等方向,但大多處于初創期。因此應當進一步加強細分領域龍頭企業的孵化,培育獨角獸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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