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銀保監會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抓好“六穩”“六保”工作,浙江銀保監局于近日印發《關于金融進一步助力市場主體紓困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出臺16條措施,推動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適應疫情給經濟社會帶來的深刻變化,進一步優化金融的資源配置功能,助力市場主體紓困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夯實重點領域金融保障,全力護航經濟基本盤。一是強化金融支持“穩外貿”。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落實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加強對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的金融服務。對積極開展轉產自救、技術改造的優質外貿企業給予專項信貸政策,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完善跨境服務體系,為外貿企業的生產、出口和轉內銷提供靈活的整體授信方案。二是加快推動消費復蘇回升。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對旅游娛樂、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受疫情影響較重行業的支持力度,幫助其恢復發展。創新發展消費信貸,強化保險保障,提高居民消費意愿和能力,助力擴大內需戰略深入實施。同時,強調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堅決防止房地產貸款亂象回潮。三是支持擴大有效投資。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積極對接“4+1”重大項目等浙江重大發展戰略,積極開發專項金融產品和服務,重點支持“兩新一重”建設項目。支持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證金,鼓勵推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專項貸款產品。
二、強化關鍵環節金融支持,暢通產業發展循環。一是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充分認識制造業在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工程中的重要地位,堅定不移支持浙江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大幅增加先進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中長期資金支持。2020年實現轄內制造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不低于制造業貸款平均增速。二是深化產業鏈金融服務。精準對接浙江“10+1”標志性產業鏈,強化產業鏈核心企業金融服務,積極協調爭取總行(部)支持,為浙江產業鏈核心企業的省外及境外上下游配套企業延伸提供支持;加大對“補鏈強鏈”重點企業和“卡脖子”關鍵技術重點項目的信貸支持和保險保障;進一步優化業務辦理流程,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適度簡化上下游企業的評級準入等流程,支持創新發展在線供應鏈融資業務。
三、扎牢風險抵御屏障,在主動作為中防范化解風險。一是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快建立適應疫情影響需要的內部聯合診斷機制,在準確識別企業風險的基礎上,提升金融支持的精準性和有效性,既要做到應貸盡貸快貸,也要防止信貸資金的無效低效占用。二是深化聯合會商幫扶工作機制。在2019年開展10億元授信以上重點大型企業聯合會商的基礎上,對授信銀行在3家以上的外貿企業、制造業企業、產業鏈核心企業和大中型企業(集團),按照企業申請、債權行認同的原則適當下沉重心。對于“聯合診斷小組”診斷為暫時遇到困難、有市場發展前景,且誠信記錄良好的企業,及時制定“一企一策”幫扶方案。三是加快風險處置,輕裝上陣支持實體經濟。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提早謀劃應對銀行業資產質量劣變風險,真實反映風險,加大處置力度,各分支行要盡可能多地向總行爭取核銷資源,做到應核盡核、應處盡處、快處快核,為未來持續支持實體經濟贏得更多空間。運用好聯合會商工作機制,對于疫情之前已經實質出險、救助無望的企業貸款及時予以處置。四是堅持內源和外源相結合的方式補充資本,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五是聚焦“雙保”領域重點企業和關鍵環節,加強政銀企協同聯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作用,引導銀行資金精準支持受疫情影響急需融資的企業。
四、優化內部管理機制,充分釋放制度勢能。一是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主動“跨前一步”,研究制定符合后疫情時期特點的信貸政策,強化社會責任擔當,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和中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實把經營重心和信貸資源轉移到實體經濟領域,堅決防范影子銀行死灰復燃、盲目擴張粗放經營卷土重來。二是改進內部授權管理,進一步下放信貸業務審批權限,提高審批效率和科學性。三是加快完善落實盡職免責制度,重點結合相關業務標準、作業流程的改進,明確對分支機構和基層人員的盡職免責認定標準和免責條件,逐步提高小微信貸從業人員免責比例,激發基層人員開展小微信貸業務的積極性。四是持續完善公司治理。嚴格規范股東股權管理,強化“兩會一層”履職監督,優化激勵約束機制,推動董事會結合疫情影響及時修訂績效考核辦法,適當弱化利潤增長要求,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綜合績效考核中的權重提升至10%以上。在現有措施可有效覆蓋風險的情況下,不得要求企業追加增信手段,推高融資綜合成本。
五、加強政策傳導落實,提高監管有效性。一是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建立健全政策落實閉環管理工作機制,將監管政策落地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找準政策傳導的梗阻點,將政策要求及時、準確、有效地傳導落地基層,落實成效作為一項重要的合規經營類考核指標納入績效考評辦法。二是各級銀行保險監管部門加強監管督促和指導,結合復工復產自查督查以及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等工作安排,及時跟進了解各銀行保險機構相關問題整改落實和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各級銀行業協會和各保險社團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監督作用,全力保障市場主體紓困和浙江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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