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信用貸款占比”“個體工商戶貸款比年初”等6個指標,刪除“新經濟領域貸款占比”等3項指標,并結合區域特色,將“綠色信貸占比”指標權重由5%調增至10%,持續引導提升金融服務工作質效。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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