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青海銀行發行2020年金融債券的請示獲得批復。
批復顯示,青海銀保監局根據有關規定,同意青海銀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不超過30億元(含)的金融債券。
青海銀保監局要求青海銀行嚴格遵守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有關規定發行和管理金融債券,發行債券所募集資金用于優化中長期資產負債匹配結構,增加穩定中長期負債來源。
資料顯示,青海銀行原名西寧市商業銀行,成立于1997年12月30日,2008年11月經原中國銀監會批準更名為青海銀行。截至2019年末,該行資產總額為1032.96億元。資本充足率為13.77%,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2.62%。
近日,青海銀保監局指導青海銀行制定了《青海銀行2020-2025年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推動地方法人機構實現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青海地方經濟發展。
按照《實施方案》,青海銀行將聚焦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把普惠金融、綠色金融、民生金融、科技金融作為主攻方向,合理延伸服務半徑,不斷豐富金融產品體系,重點服務重大戰略、支持產業發展、助力民營和小微經濟,努力實現業務優質、風控有力、運維高效、管理精細的高質量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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