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銀保監會首次公開銀行保險機構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名單》,向社會公開銀行保險機構的38名重大違法違規股東。
其中包含寧波東海銀行的3名股東:中國遠大集團、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和寧波市鄞州亞歷電器有限公司。
7月6日,寧波東海銀行就此情況發布相關說明表示,寧波東海銀行依法獨立合規經營,與上述股東之間不存在任何貸款融資等相關業務。上述事項對正常經營管理未產生任何影響。
寧波東海銀行公告稱,中國遠大集團取得該行股份時均依法經原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批準,中國遠大集團被通報的主要原因是因持股超過監管比例限制。
據了解,由于歷史原因,寧波東海銀行2012年改制為城市商業銀行及2015年同比例增資擴股時,經原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批準,中國遠大集團通過3家子公司間接持有本行28.97%的股份,該情況超出銀保監會“主要股東包括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一般不超過20%”的要求。
目前中國遠大集團正在會同寧波東海銀行積極引入戰略投資者,使股權比例降到符合監管要求的水平。
同時,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和寧波市鄞州亞歷電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將所持寧波東海銀行股權在浙江省股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轉讓。
寧波東海銀行稱,將繼續關注相關事項進展,全力推進引入戰略投資者工作,使股東持股比例降到符合監管要求的水平,同時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為廣大客戶提供更安全、更優質的服務。
資料顯示,寧波東海銀行前身為成立于1988年的象山縣綠葉城市信用合作社,由中國遠大集團及寧波市、象山縣兩級人民政府推薦的優質國有企業等共同出資組建而成。
2020年1-6月,寧波東海銀行實現營業收入1.88億元,營業凈利潤8562.12萬元,分別較2019年同期增長49.9%和190.5%,流動性充足,經營管理情況持續向好,經營業績保持快速健康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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