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中鼓勵銀行大幅增加小微企業首貸的工作要求,最近,浙江銀保監局在“4+1”小微企業差異化細分工作以及去年四季度以來“百行進萬企”首貸戶拓展基礎上,針對首貸戶發展精準獲得客難、授信審批難、有效轉化難等“三難”問題,聯動省經信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部門,印發《浙江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首貸戶培育工作方案》,出臺十項措施,探索“無貸戶—首貸戶—伙伴客戶”全流程、遞進式金融服務,建立涵蓋業務拓展、授信管理、考核激勵、風險補償以及監管評價等多維度支持保障的首貸戶精細化管理和培育體系,促進小微金融服務增量擴面、提質增效。2020年1-5月,浙江轄內(不含寧波)銀行業新增首次貸款企業約4萬戶,同比增加39.5%。
一是建立“五張清單”,提高首貸戶對接精準度。傳統的銀行小微客戶營銷具有廣撒網特征,企業是否“首貸”需待深度對接后才能確認。針對首貸戶“在哪兒”,指導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挖掘現有信息,精準觸及目標客戶。針對“百行進萬企”、小微企業園分類建檔企業、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企業、本行結算賬戶企業、以及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各類小微企業清單等“五張清單”中的無貸戶,深入摸排企業融資需求,分層分批形成本機構的首貸戶儲備庫,及時做好對接服務。前期,浙江銀保監局已從“百行進萬企”小微企業清單中梳理出53萬家無貸戶清單,要求銀行機構逐家對接了解企業融資需求;截至6月末,其中有5萬家提出融資需求,銀行已實地走訪14458家,授信4158家(占走訪企業29%)、貸款金額合計629.25億元。
二是“量身定制”,建立首貸戶針對性授信管理機制。指導轄內銀行機構針經營管理規范性和信貸準入條件相對不足等特點,建立針對性的授信管理機制和專項授信審批通道,并優化首貸戶授權審批管理權限和業務流程。通過信息的交叉驗證,降低對財務報表的依賴;注重考察首貸戶真實經營狀況和第一還款來源,加大信用貸款支持力度。
三是深化“伙伴銀行”建設,加強全流程、遞進式金融服務和輔導培育。針對首貸戶金融素質相對薄弱問題,指導轄內銀行機構建立“無貸戶—首貸戶—伙伴客戶”遞進式金融服務路徑,為首貸戶提供全流程、遞進式金融服務。對納入儲備庫的無貸戶,配備專門客戶經理;對已獲得貸款的首貸戶,建立配套金融服務方案。多維度加強首貸戶輔導培育,從源頭抓起,幫助首貸戶提升信用管理基礎,培育金融知識,普及金融風險,鼓勵企業規范財務管理和公司治理,樹立客觀的負債經營理念。
四是加大首貸戶考核激勵,同時維護良好的首貸戶拓展市場秩序。鼓勵銀行機構加大首貸款戶正向考核激勵,將首貸戶拓展指標納入內部考核,并通過內部轉移定價優惠或經濟利潤補貼。細化完善首貸戶盡職免責機制,適度提高普惠型小微企業首貸不良率容忍度,充分調動基層行首貸戶拓展積極性。同時,督促銀行機構結合自身定位和經營特點,細分小微企業客戶群體,探索具有本行特色的信貸技術和管理模式,形成各具特色、錯位競爭的小微金融市場格局,有序拓展首貸戶,防止“壘小戶”。
五是加大首貸戶風險補償,推進銀擔、銀保合作增信。針對首貸戶風險相對較大、抵質押物相對缺乏的情況,通過財政激勵和風險補償、擔保和保證保險增信等方式,提高銀行放貸積極性和首貸戶金融服務可得性。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對小微企業貸款拓展建立分層遞進式正向激勵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將銀行機構首貸戶情況納入各地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評價。鼓勵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和縣(市、區)用好專項財政資金,對首貸戶貸款、擔保、保證保險等給予財政支持。推動銀行機構與政策性擔保、保險公司深化合作,加快開發首貸戶專屬的擔保產品和保證保險產品,探索首貸戶批量式擔保,加大對首貸支持力度。
六是金融科技賦能,提升首貸戶融資便利度。指導轄內銀行機構通過金融科技賦能,借助大數據分析,為小微企業首次申請貸款提供便利。充分依托浙江省金融綜合服務平臺,深入挖掘和分析支付類數據、政務類數據、商務類數據等“替代性數據”,全面提升“首貸戶”對接效率和風險評估精準度。針對首貸戶開發專屬的風險評估模型,探索對無貸款企業開展“預授信”。
下一步,浙江銀保監局將加強轄內銀行業首貸戶工作持續跟蹤監測分析和監管引導。一是探索設立科學的首貸戶監測分析體系。將首次獲得個人經營性貸款的個體工商戶入監測范圍,全面反映首貸戶工作情況。二是開展監測通報。各級監管部門將及時分析各條線、各地區首貸戶拓展情況,對工作進度落后的機構,加大督導指導力度。三是加大首貸戶工作成效的評價和運用。將銀行機構首貸戶情況納入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以及各地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評價。四是加大違規行為的處置力度。同時,加強首貸戶拓展弄虛作假行為的甄別和處置,采取必要的監管措施,切實提升首貸戶金融服務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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