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江蘇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從2020年7月份起設立江蘇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對合作銀行按照協議投放的普惠金融貸款發生逾期或欠息的,對貸款未償還本金不超過80%部分予以補償。風險補償基金重點支持信用貸款方式和"首貸"企業,貸款應執行優惠貸款利率,須顯著低于同類企業綜合融資成本,不另外收取保證金、中介業務費等其它費用,對融資方式原則上采用無抵押、無擔保的純信用方式,確有需要的適當追加知識產權、應收帳款、保險保單、農業活體等抵質押方式。建立財政等部門參加的協調小組,將風險補償基金支持的貸款產品納入普惠金融監測、考核范圍,督促合作銀行保證內部資源優先配置,實行專營機構、專業團隊、專項審批、專設流程、專項考核,貸款不良率超過4%的,暫停新增貸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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