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券(下稱“小微金融債”)發行提速。第一財經記者查詢Wind發現,截至5月27日,今年已有23家銀行發行了超過2700億元的小微金融債,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幅明顯。
接受第一財經采訪的多位業內人士認為,這一方面得益于政策對銀行發行小微金融債的鼓勵;另一方面則主要受發債成本降低影響,當前市場流動性較為充裕,資金利率中樞下行,發債利于銀行改善融資成本。在此背景下,有分析稱,未來小微金融債發行主體資質將有所下沉,可能會有更多銀行參與其中。
小微金融債發行“量增價降”
目前,越來越多的銀行加入到小微金融債發行隊伍之中。最新消息是,5月27日,柳州銀行計劃發行第二期小微金融債,規模為10億元,期限為3年,這也是今年以來銀行業發行的第30只小微金融債。
與之臨近,還有兩家股份行發行了小微金融債,分別是興業銀行(601166,股吧)和平安銀行(000001,股吧)。其中,平安銀行是首次發行小微金融債,發行規模為300億元,票面利率為2.3%;興業銀行發行的則是第二期小微金融債,包括220億元票面利率為2.58%的3年期品種,和50億元票面利率為2.95%的5年期品種。
“最近的確有很多銀行在發行小微金融債,我行也在準備申請發行資質。”華北某民營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相比以往,如今發行更好申請,這主要是由于政策鼓勵,符合支持小微企業的基調,銀行只要滿足相關監管指標即可,比如小微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等。”
東方金誠首席金融分析師徐承遠亦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今年以來受疫情影響,中小微企業經營壓力加大,監管部門出臺多項政策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以助力其復工復產。政策支持下,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需求的增加推升小微金融債發行加快。
比如,3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提到,支持金融機構發行3000億元小微金融債券,全部用于發放小微貸款。
Wind數據顯示,截至5月27日,今年已有23家銀行合計發行了30單小微金融債,不包括最近的柳州銀行這單在內,發行規模共計2742.8億元,而在去年同期,這一數字僅為640億元。其中,3月發行規模最大,共發行1300億元。
數據來源:Wind資訊
從發行利率分析,當前小微金融債票面利率基本處于4%以下,較去年有明顯下滑。“這是由于目前貨幣政策寬松環境下,市場流動性較為充裕,資金利率中樞下行,資金成本降低,發債成本自然下降。”前述民營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稱。
具體來看,今年已發行的小微金融債中,新余農商行票面利率最高,為4%;農業銀行票面利率最低,為1.99%。“從發行利率上看,相較股份行,城商行、農商行的發行利率更高,這也符合市場定價機制。”一位銀行業分析師對記者表示。
對于銀行而言,小微金融債的發行亦有助于化解自身在進行小微企業放貸時所面臨的資本充足率不足、不良率較高等問題。徐承遠對記者表示,發行小微金融債一方面可以支持銀行進一步擴大對中小微企業特別是疫情防控相關中小微企業的有效金融供給;另一方面,考慮到當前發行成本較低,有助于商業銀行拓寬資金來源、降低財務成本。
但前述銀行業分析師還提到,監管層面對小微金融債的發行有嚴格規定。根據去年3月銀保監會發布的《關于2019年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商業銀行申請發行小微金融債,不以完成小微企業貸款增長的監管考核指標為前提,但應就本行資金頭寸情況做充分說明,要嚴格確保募集資金全部用于發放小微企業貸款。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小微金融債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而且在債市收益率普遍下行的背景下,部分主體信用資質良好的產品有望成為較受市場青睞的投資標的。據悉,興業銀行在發行首期小微金融債時,就獲得了全場超2倍認購。
前述民營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告訴記者,考慮到資金成本問題,目前認購小微金融債的機構主要還是以大型銀行、股份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為主,未來可以進一步豐富投資者范圍,比如擴展至資金較富裕的區域城商行和農商行。
過半為股份行城商行
盡管小微金融債發行在加速,但值得注意的是,發行主體相對單一。縱觀近年來發行小微金融債的銀行,多以股份行、城商行為主,少見農商行、國有大行的身影。
Wind數據顯示,截至5月27日,今年以來發行小微金融債的23家銀行中,有2家國有大行、7家股份行、9家城商行和5家農商行。去年全年發行的17家銀行中,也過半是股份行和城商行。
另從發行規模來看,股份行較高,今年截至目前,興業銀行已發行570億元,平安銀行、中信銀行(601998,股吧)均發行300億元;城商行中,北京銀行(601169,股吧)發行規模最高,為400億元,其余則為幾十億元不等。
前述民營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向記者稱,銀行是否選擇發債,融資成本是主要考慮因素。對于一些國有大行而言,發債成本很可能高于自身資金成本,那么發債動力就會不足;而對于部分農商行來說,或許面臨著資質問題。
比如,記者了解到,銀行在申請發行小微金融債時,監管會綜合考量銀行的小微企業業務發展、貸款質量、專營機構建設、產品及服務創新、戰略定位、管理流程等情況,而部分中小銀行可能不達標。
但徐承遠對記者表示,未來,在監管政策鼓勵及發行成本持續改善的雙重影響下,小微金融債發行主體資質將有所下沉,可能會有更多銀行參與其中。“不過,還要關注的是,中小銀行小微金融債發行成本改善空間有限,在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下行背景下,發行小微金融債動力可能不足。”徐承遠說。
前述銀行業分析師還提及,“銀行在加速發行小微金融債的同時,還要關注貸款后續的投放,這也是一大難點。”在他看來,受疫情影響,當前小微企業經營環境較為艱難,面臨著來自區域經濟、產業結構等多方面的挑戰,因此對銀行風控能力的要求有所提高。
對此,徐承遠對記者稱,在對小微企業放貸時,銀行需加強對企業經營狀況的監測和排查,對于出現暫時性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適當予以政策傾斜,同時,加強風險全流程管控,不斷完善內部控制體系,以防范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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