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央行鄭州中支行長徐諾金表示,互聯網金融前期成長中政策環境的劇烈變動,造成了機構退出的巨大風險和社會成本,投資者損失慘重,引發諸多社會問題,互聯網金融發展亟待盡快明朗政策預期和構建長效機制。
他在《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建議》議案中建議:互聯網金融作為新生事物,有其旺盛生命力,具備渠道線上化、服務全時化、運營平臺化、流程自動化的獨特優勢。在服務實體經濟、紓解小微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痛點難點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增強了我國數字金融技術的國際競爭力。尤其“非接觸式”特性,滿足了新冠疫情金融服務特殊需求,經受住了嚴格考驗。因此仍應堅持發展互聯網金融的總體方向,構建長效發展機制,加強引導、規范和完善,以推動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為此,他建議:
一是建議構筑穩定的政策環境。完善互聯網金融平臺準入、經營、退出機制,完善日常監管,進一步建立健全敢貸、愿貸、能貸的長效機制,支持網絡平臺不斷提升數據治理、客戶評級和風險定價能力,強化互聯網金融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穿透式風險管理,既鼓勵適度創新,又有效防范風險。
二是建議大力發展數字普惠金融。找準定位,堅持互聯網金融發展普惠金融初心,推動平臺運用高新科技降低金融服務成本,鼓勵平臺重點為小微企業、鄉村提供金融服務。實施差異化監管,進一步出臺完善優惠政策,創新考核機制,提供風險補償,加強網絡、支付、信用等金融基礎設施支撐,引導和鼓勵網絡平臺發展數字普惠金融。
三是建議更新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技術。
“互聯網金融領域科技迅猛發展,風險暴露與技術的關聯性增加,單單監管資本不足以有效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原有注重資本的靜態監管手段,已不能適應金融科技發展的需要。由技術產生的風險,就必須通過技術手段加以解決,要將技術作為提升監管水平的核心手段。”徐諾金表示。
建議創新技術性監管工具。積極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技術,豐富金融監管手段,更好地適應互聯網金融領域科技風險復雜多變、產品日新月異的形勢。要及時出臺技術監管規則。更好掌握互聯網金融科技創新的服務模式、業務本質、風險機理,緩解因規則滯后帶來的監管空白、監管套利等問題。
四是強化對互聯網金融數據信息的保護。
五是建議完善互聯網信用機制。
2019年9月,將網貸信息納入征信報告,網絡借貸機構接入央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機構,這有利于打擊網貸失信人逃廢債務、多頭借貸和促進網貸機構業務信息披露。但目前接入的網貸機構占比較低,網貸巨頭訂立聯盟,加入征信體系意愿不足,覆蓋率不高。網貸平臺違規設立資金池、套路貸、暴力催收、爆雷跑路,事先預警機制不健全,風險披露不及時,信用機制對網貸機構運營的監督制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
他建議提高征信覆蓋面,提高網貸機構接入全國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比例,逐步實現全覆蓋,實現商業銀行征信體系和網絡借貸行業共享。加強日常信息披露,引進獨立于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第三方審核機構,監督平臺的日常運營,及時披露不合規運營平臺信息,提醒廣大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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