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記者胡艷明全國兩會召開在即,記者獲悉,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郭新明對于民營銀行的發展提出《關于呵護民營銀行發展生態促進金融供給側改革的建議》。
對于此提案的案由,郭新明表示,自2014年3月民營銀行試點啟動以來,截至目前,我國已有19家民營銀行獲批。民營銀行作為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和金融、科技融合創新領域,推動了銀行業結構優化和經營轉型,構建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體系,有助于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從調研情況看,現階段民營銀行發展總體平穩、風險可控,但仍面臨一系列困難與挑戰。呵護民營銀行發展,構建和維護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體系,填補大型金融機構無法或無力顧及的市場,對于優化和完善金融體系結構,促進金融供給側改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郭新明表示,當前,民營銀行正逐漸由“求生存”向“謀發展”轉變,但在這一過程中,民營銀行發展面臨監管體系不完善、自身經營風險和資本補充渠道單一等問題。
一、民營銀行監管體系尚不完善
一是尚未形成規制統一的民營銀行監管體系。民營銀行試點以來,各地在監管政策上尺度把握不一,不同地區的民營銀行面臨或嚴或松的監管環境,如有的民營銀行成立后即獲批互聯網貸款業務資質,有的則遲遲未能得到當地監管許可。二是設立分支機構試點落地不易。民營銀行設立分支機構已開始試點,但納入試點需要門檻,新開設的民營銀行難以突破“一行一點”的限制,不利于民營銀行開拓業務、服務客戶。三是業務經營范圍受限。如民營銀行很難獲得理財業務資質許可,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民營銀行拓展業務。
二、民營銀行發展面臨多重風險
一是信用風險。民營銀行的貸款客戶主要是中小微企業,這些服務對象普遍存在規模小、實力弱、抗風險能力差等問題,由于非銀信息不對稱,民營銀行很難完全掌握中小企業的真實情況,加之缺乏完善的信用擔保機制,一旦出現貸款違約,必將給民營銀行帶來經營風險。二是關聯交易風險。民營銀行存在大股東通過操控經營決策為其關聯企業提供融資便利的風險,民營銀行與其關聯企業間一方出現資金風險,另一方也將隨之引發相應風險。三是行業競爭風險,隨著互聯網金融不斷發展,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等競爭手段愈來愈多,民營銀行受制于金融產品單一,產品研發能力不足,特色化經營面臨較大挑戰,在國有銀行和大型股份制銀行對市場的占有已形成定式下,民營銀行破局困難。
三、民營銀行資本補充渠道單一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強調要加大對中小銀行資本補充的支持,相較而言,民營銀行在補充資本方面,方式和渠道更少,面臨的困難更多,對其信貸投放能力形成制約。一是民營銀行成立時間短,盈利能力處于提升過程,內源性資本補充較為困難。二是民營銀行受限于業務發展、股東實力等因素,增資擴股困難,一方面,小股東自身能力有限,難以拿出大筆資金用于增資擴股;另一方面,大股東有意愿多增資,又受限于30%的持股比例上限。三是外源性資本補充方式受限,根據相關規定,民營銀行成立兩年內無法進入同業拆借市場,三年內難以通過發行金融債解決非核心資本補充問題。
郭新明表示,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是金融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建議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和政策框架,為民營銀行發展營造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市場環境。
一、完善民營銀行發展的制度環境
一是完善統一的監管框架。在現有監管制度的基礎上,出臺針對民營銀行專門、統一的監管制度,消除目前在民營銀行監管上政策不明、尺度不一的問題,為民營銀行發展營造公平的制度環境。二是推動分支機構試點落地落實。支持和鼓勵民營銀行增設分支機構和網點,增強民營銀行的獲客能力,提高其服務實體經濟的覆蓋面。三是適度放開民營銀行經營限制。在業務準入等方面,以統一的規則、條件,容許民營銀行獲得同等的發展機會,給予民營銀行理財等業務資質許可,進一步激活民營銀行發展活力和服務張力。
二、多維度降低民營銀行經營風險
一是完善征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大中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的非銀信息共享力度,提升民營銀行依托征信體系的獲客能力和信貸風險管控能力,維護其穩健經營。二是加強審慎監管。強化股東監管,嚴禁不當干預經營決策,有效防范和嚴厲打擊大股東對民營銀行的操控行為;強化業務監管,對從事的關聯交易進行嚴格監控,對重大關聯交易及一般關聯交易的審批權限進行科學設置,通過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等方式及時發現、評價和糾正民營銀行潛在的風險。三是支持民營銀行創新發展。準入之初,要確立民營銀行差異化、特色化發展定位;發展中,鼓勵民營銀行加大創新性投入,設立研發中心或科技子公司,打造出具有自身鮮明特色的金融產品,引導民營銀行在錯位發展中形成競爭優勢。四是給予初創期的民營銀行一定的稅收政策優惠,減稅降負,增強其發展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三、支持民營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
一是支持民營銀行增資擴股,通過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調整持股比例等規定,多渠道多方式支持民營銀行增資擴股,鼓勵有實力、有意愿的民營企業加大對民營銀行發展的長期持續投入。二是可將部分條件相對成熟的民營銀行納入到發行永續債的目標銀行之中,鼓勵民營銀行通過發行資本補充債券等方式補充資本金。三是允許經營情況較好的民營銀行試點公開上市,適時放開民營銀行引入股權激勵機制,落實員工持股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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