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雞東縣人民法院披露一審判決,對原雞東農信聯社信貸員崔某違法放貸314萬的行為,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崔某,男,1983年出生,原系雞東信用聯社信貸員,因涉嫌犯違法發放貸款罪雞東縣公安局于2019年7月9日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崔某在2011年至2013年擔任信用社副主任、信貸員期間,對30名申請貸款人的貸款申請未按規定進行貸前調查、貸中核查、貸后檢查,而是根據貸款數額的需求,變造借款人抵押物土地數量、房屋面積、農機具情況等相關材料,違規發放貸款人民幣314萬元。
公訴機關了提交報案材料、崔某履歷、雞東農商銀行關于崔某經手違規貸款說明等。
雞東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崔某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資料顯示, 2017年9月,黑龍江銀監局批復了雞東農商銀行正式開業,該行開業的同時,雞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自行終止,其債權債務轉為該行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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