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綏化銀保監分局連發3份行政處罰,直指綏棱農商銀行股權質押不符合監管要求的違法違規行為。
處罰顯示,綏棱農商銀行因股權質押不符合監管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綏化銀保監分局決定,對該行罰款30萬元人民幣。
同時,受到處罰的還有綏棱農商銀行孫福興、鄭大偉,他們對綏棱農商行股權質押不符合監管要求負直接責任,綏化銀保監分局決定,對孫福興警告并罰款5萬元,對鄭大偉給以警告。
資料顯示,綏棱農商銀行成立于2015年12月31日,注冊資本1.996億元。
以下是處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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