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湖北京山農商銀行收到監管罰單。
處罰顯示,湖北京山農商銀行存在違規辦理票據貼現業務的違法違規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荊門銀保監分局對該機構罰款50萬元。
同時,受到處罰的還有湖北京山農商銀行孫緒平、肖永華、龔桂平3人,他們對上述違規行為負主要責任,荊門銀保監分局分別對3人給以警告。
資料顯示,湖北京山農商銀行于2013年3月25日成立,注冊資本2.68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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