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完善基礎貨幣投放機制,健全基準利率和市場化利率體系。
根據央行網站,央行歷史沿革中“逐步強化和完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的階段為“1993年至今”。早在1993年國務院印發《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要求,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強化金融調控、金融監管和金融服務職責,劃轉政策性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1995年3月,人民銀行法通過,這是中央銀行制度建設的重要里程碑。
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將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建設上升到一個新高度。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課題研究小組近日發表了《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一文,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專門闡述。
文章認為,未來一個時期,建設中國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應立足國情,借鑒國際有益經驗成果,完善貨幣政策決策執行機制,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建立現代金融基礎設施和中央銀行金融服務體系,推動形成高效的貨幣財政政策協同機制以及中央銀行財務預算管理制度,推動相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文章回顧中央銀行制度發展歷程后指出,現代央行具有四大特點:更加注重運用價格型調控框架、更加注重與公眾的溝通、更加注重獨立性、更加注重金融監管。
文章認為,經過長期發展改革,中國已經成為金融大國,國家金融安全穩定形勢復雜嚴峻,金融科技深刻改變金融業態,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面臨很多新的機遇和挑戰。結合中國實際,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應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是堅持黨中央對中央銀行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這是確保我們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沿著正確方向前進的根本保證。
二是堅持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目前經濟發展已經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金融調控必須堅持以國家發展規劃為戰略導向,堅持新發展理念,實施穩健貨幣政策,把好貨幣政策總閘門,堅決不搞“大水漫灌”。針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發揮好貨幣政策和宏觀信貸政策的引導作用,優化金融資源投向和結構。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框架,維護貨幣穩定和金融穩定。
三是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取向。金融改革發展要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持續深化利率、匯率市場化改革,健全多層次金融市場,完善金融機構體系,不斷擴大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依法履職是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的內在要求,更加注重提升法治能力,不斷完善金融法律體系。
四是堅持全球化國際化方向。在關注其他主要經濟體經濟金融政策對我影響、防控好外部沖擊風險的同時,也要關注自身政策調整的全球外溢效應。更深入地參與國際經濟金融治理。
五是堅持完善中央銀行內部治理體系。始終把保持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健康擺在基礎位置,建立完善常態化、制度化的政策溝通機制,增加重要信息披露頻率,增加政策決策和執行透明度。
“從制度上保障幣值穩定、貨幣政策調控科學合理有效,是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的核心內容。”文章表示,“我國尚處于經濟轉軌過程中,易形成金融風險處置、產業政策和投融資政策對貨幣政策的倒逼,調控易松難緊,宏觀杠桿率易升難降。為此,必須從決策機制、目標設置、政策傳導、工具體系等方面,改進貨幣政策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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