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衡水銀保監分局連發5份行政處罰,直指棗強農商銀行違法違規發放貸款。
處罰顯示,棗強農商銀行存在違法違規發放貸款的違法違規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衡水銀保監分局決定,對該行罰款50萬元人民幣。
同時,受到處罰的還有棗強農商銀行鄭文俊、賈長勝、張紅娟、于保山4人。
其中,鄭文俊、賈長勝對棗強農商銀行違法違規發放貸款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衡水銀保監分局決定分別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張紅娟、于保山對棗強農商銀行違法違規發放貸款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衡水銀保監分局決定其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資料顯示,棗強農商銀行前身棗強縣農村信用社,2018年7月18日正式成立。
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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