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衡水銀保監分局連發4份行政處罰,直指阜城農商銀行違法違規發放貸款。
處罰顯示,阜城農商銀行存在違法違規發放貸款的違法違規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衡水銀保監分局決定,對該行罰款50萬元人民幣。
同時,受到處罰的還有阜城農商銀行行長黎長松、副行長戴壽鵬、員工盛寶群3人。
其中,行長黎長松、副行長戴壽鵬對阜城農商銀行違法違規發放貸款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衡水銀保監分局決定分別處罰款5萬元并給以警告;員工盛寶群對阜城農商銀行違法違規發放貸款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衡水銀保監分局決定其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資料顯示,河北阜城農商銀行成立于2014年11月28日,注冊資本2.549億元。
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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