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滿足要求的科技公司直接申請測試創新監管工具。
新京報訊(記者 程維妙)據《中國金融》4月14日刊發的央行副行長范一飛署名文章《我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探索與實踐》,在新型創新監管工具的進一步探索上,范一飛表示,支持滿足門檻要求的科技公司直接申請測試,涉及的金融服務創新和金融應用場景則須由持牌金融機構提供。科技公司既可聯合金融機構共同申報,也可單獨申報后結合應用場景選擇合作金融機構。
在優化測試風險防控機制方面,范一飛提出,指導測試機構履行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借助第三方專業支撐能力。對短期內難以補救的風險漏洞,及時采取綜合性風險補償措施;對存在重大安全問題的創新應用,及時阻斷并退出測試;對造成損失的,測試機構須通過風險撥備資金、保險計劃等進行賠償,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加快構建基于創新監管工具的金融科技監管框架方面,范一飛表示,下一步,央行將會同相關監管部門做好統籌與協同,強化監管頂層設計和整體布局,共同構建多層次、系統化的金融科技監管框架。
“傳統監管模式往往需經過一段時間的研究實踐才能出臺監管規則,難以跟上創新節奏。央行將通過創新監管工具更好掌握金融科技創新的服務模式、業務本質、風險機理等,更快出臺監管規則,紓解因規則滯后帶來的監管空白、監管套利等問題。”范一飛稱。
他還表示,在金融科技時代,僅僅依靠窗口指導、非現場檢查等經驗式、手工式、分散式的傳統監管手段遠遠不夠,還要加強數字化監管能力建設。央行將充分發揮數據、技術等生產要素的重要作用,建設數字監管報告平臺(DRR),采用自然語言處理、知識圖譜、深度學習等人工智能手段實現監管規則形式化、數字化和程序化,強化監管滲透的深度和廣度,加快金融科技監管的數據加持、科技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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