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原準格爾旗農信聯社納日松鎮信用社信貸員因職務侵占罪獲刑。
據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4月至8月,納日松鎮信用社信貸員何某林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采用虛構借款人信息、偽造借款合同等形式,在納日松鎮信用社騙取貸款共計90萬元。截至法院審理,仍有63萬元未償還。
法院認為,何某林在擔任農信社信貸員期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便利,以虛構借款人信息、偽造借款合同的方式侵占公司財務,其行為已經構成職務侵占罪。
2020年1月19日,準格爾旗人民法院判處何某林有期徒刑3年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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