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銀保監會官網獲悉,安徽渦陽農商銀行關于擬任李陽為公司董事的請示被亳州銀保監分局駁回。
亳州銀保監局對李陽任職資格核準事項進行審查時發現,2017年7月至今,李陽任安徽樂行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行城建)董事長、總經理和法定代表人。
截止2019年11月末,樂行城建及其關聯方在渦陽農商銀行融資余額為7.9億元,遠超其持有的渦陽農商銀行股權凈值650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保監會令2018年第5號)第九十九條規定“本人或其配偶在持有該金融機構5%以上股份或股金的股東單位任職,且該股東從該金融機構獲得的授信總額明顯超過其持有的該金融機構股權凈值,但能夠證明授信與本人及其配偶沒有關系的除外”。
根據上述情況,亳州銀保監局認為李陽應視為不符合上述辦法第97條第6款個人及家庭財務穩健的規定,第7款具有擔任擬任職務所需獨立性規定,不得擔任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經過上述審查,亳州銀保監局不予核準李陽渦陽農村商業銀行董事任職資格。
以下為行政批復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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