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內蒙古銀保監局對呼和浩特金橋河套村鎮銀行一名員工作出行政處罰。
處罰信息顯示,呼和浩特金橋河套村鎮銀行存在嚴重超保證人保證能力發放貸款違規行為,呼和浩特金橋河套村鎮銀行員工張壁對以上違規行為負主要責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內蒙古銀保監局對該員工罰款5萬元。
資料顯示,呼和浩特金橋河套村鎮銀行是由內蒙古農村信用社系統內資產規模較大的巴彥淖爾河套農商銀行在呼和浩特發起設立的一家新型股份制銀行。該行成立于2014年12月04日,注冊資本1億元。
以下為處罰信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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