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達34.87億元的集資詐騙大案,竟由85年出生的女子只身一人完成。
近日,北京市二中院披露一起34.8億元集資詐騙案,在沒有團伙成員協助情況下,85年出生的竇某僅憑一己之力就操控全局。為了持續騙取資金,竇某送給被害人蘋果產品達500余萬元,并花費上千萬元安排出國旅游。
銀行工作經歷
判決書顯示,1985年10月出生的竇某,女,中專文化,戶籍北京市房山區。
經審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竇某虛構杭州銀行房山支行客戶經理身份,以需要完成存款業績等為由,采取給予高額返利方式,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致使陳某等人先后向竇某投入人民幣共計34.87億余元。
上述款項絕大部分被竇某用于還本付息,另有部分被竇某用于維護與投資人關系或個人揮霍使用。至案發,造成57名被害人損失共計人民幣47588.26萬余元。
從簡歷和作案手法上看起來并不出眾的竇某,如何成功詐騙如此之大金額?
據了解,竇某中專畢業后一直在工商銀行良鄉政通路分理處工作,后因懷孕離職。2012年9月,北京銀監局批復杭州銀行房山支行籌建,籌建期限為6個月,朱某為房山支行行長,選址在“北京市房山區良鄉西潞南大街8號樓1-1號”,地址正好在竇某家附近。
得知西門附近的杭州銀行準備籌建,竇某找到行長朱某達成口頭協議,只要單筆拉夠存款5000萬元,存夠一年,就可以給辦理正式入職手續。后竇某通過親戚在杭州銀行辦理了一個公戶,存入2000萬元。由于沒有達到拉存款要求,也就沒能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竇某表示,我在杭州銀行就上了兩天班,當時在二樓,任客戶經理,就是負責拉存款,朱某說何時達到條件再辦入職,把我門禁拿回去了。我剛去那會兒,杭州銀行剛成立,沒統一服裝,我總共在杭州銀行實習了一個月左右。
經房山支行行長朱某證實,2013年經人介紹認識竇某,當時竇某說想來我行上班,但因為她學歷條件不符合,我就沒同意。
不過,與杭州銀行交集這段經歷,成了竇某日后行騙的“幌子”。
單筆借款超1億元
直到2015年初,因家庭財務出現窟窿,竇某開始虛構杭州銀行房山支行客戶經理身份,以高額利息名義從外面借錢。
“借來的錢填補之前的窟窿,之后窟窿就越來越大!备]某稱,2016年大體就是蘇某和劉某兩人之間借還,中間應該也穿插了其他人,2016年底或2017年初陸續有人進來,虧空越來越大。
判決書中披露,竇某單人借款金額最大超過1億元。據竇某供述,“特別是2017年8月,我從張某處借了1個億,都是每周給他利息。”
能輕易得到受害人信任,并放心把上億的錢款交給自己,竇某也頗費心思。其中一名被害人表示,“竇某多次向我借錢,每次都有利息。竇某說她給杭州銀行拉存款,并承諾給好處費。至案發,我名下所有賬戶總共虧損10750.25萬元!
除了按時支付利息,竇某還送給所謂的客戶們各類電子產品及旅游福利。經常替竇某安排旅游的旅行社員工證實,2013年8月至2017年11月間,竇某自己和安排客戶國內外旅游通過我公司有上百次之多。人均消費一般都一萬元左右,一共支付了1071萬余元。
在供詞中,竇某也證實自己花銷頂多300萬元,包括吃喝玩,帶著家人出國旅游!拔疫買過將近500萬元的蘋果手機給這些人,帶這些人出國旅游的花銷都是我出的。”
此外,竇某還辦了兩張假證用來欺騙受害人,一張內容是杭州銀行北京分行頒發的“2014年度優秀年輕干部獎”,一張內容是杭州銀行北京分行頒發的“網點支行優秀業務經理”。
出逃四天后自首投案
由于窟窿就越來越大,實在借不到錢支付利息了。2017年12月5日,竇某帶著孩子躲去天津,后轉至錦州。四天后,竇某向公安機關投案。
北京市二中院認為:竇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充銀行工作人員,以完成銀行存款業績等虛假理由,采取高額返利的手段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竇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繼續追繳竇某違法所得返還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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