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證監會與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日聯合發布公告,允許符合條件的試點商業銀行和具備投資管理能力的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參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易。
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交易,可滿足其風險管理需求,豐富投資產品類型,提升債券資產管理水平。同時,也有助于豐富市場投資者結構,促進國債期貨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證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發揮跨部委協調機制作用,加強監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進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市場,促進國債期貨市場健康發展。第一批試點機構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
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商業銀行、保險機構參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易的公告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891287&itemId=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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