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縣級政協常委因騙取貸款身陷囹圄。
日前,裁判文書網披露,山西省鄉寧縣第九屆政協常委靳某奎因騙取貸款罪獲刑。這位政協常委生于1982年,是三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判決書披露,靳某奎實際控制鄉寧縣金源生態農場、鄉寧縣鑫鵬貿易公司和鄉寧縣金耀建筑裝飾工程公司。
2015年9月至10月,靳某奎通過指使金源生態農場法人代表和金耀建筑裝飾工程公司法人代表編造家庭年收入、偽造車輛行駛證、簽訂虛假合同、編造購房協議等手段,兩次騙取鄉寧農商銀行貸款各200萬元。
在騙取400萬貸款之后,靳某奎將目光對準了鄉寧農商銀行的扶貧資金“股加貸”項目。
據黃河新聞網披露,“股加貸”是鄉寧縣扶貧的一種創新金融模式。2016年末,鄉寧農商銀行與財政部門協調配合,以結余財政扶貧資金2538.75萬元折股量化到每個貧困戶,由鄉寧農商銀行以委托貸款的方式,配套人行扶貧再貸款的2830萬元,投放到4個龍頭企業。
2016年12月,靳某奎再次偽造上述兩家公司的財務報表提供給會計事務所,在會計事務所提供不實審計報告后,與其他公司簽訂虛假購銷合同,騙取鄉寧農商銀行“股加貸”304.25萬元。
綜上所述,靳某奎共計騙取鄉寧農商銀行資金704.25萬元。截止案件審理仍有504.25萬元未歸還。
2019年1月30日,靳某奎因騙取貸款罪被鄉寧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鄉寧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該法院認為,靳某奎偽造或者指使他人偽造銀行貸款需要的資料,多次騙取銀行貸款,侵犯金融管理秩序,情節嚴重,構成騙取貸款罪,判處靳某奎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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