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天津檢查機關依法對包立杰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早在2019年6月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披露,北方國際(000065,股吧)信托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包立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檢察調查。日前,就包立杰涉嫌受賄罪一案,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查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包立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包立杰,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包立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包立杰簡歷
包立杰,男,漢族,1971年7月出生,天津市人,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90.09—1994.07 天津財經學院國際金融專業學生;
1994.07—2001.11 天津濱海信托投資公司業務部職員、副經理,香港津誠財務公司經理;
2001.11—2002.04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副經理;
2002.04—2002.07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拓展經理;
2002.07—2003.01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拓展經理兼投資銀行部經理;
2003.01—2003.04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業務總部副總經理;
2003.04—2003.07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發展總部副總經理;
2003.07—2004.04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發展總部副總經理兼北信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4.04—2006.07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理財中心副總經理;
2006.07—2010.08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業務一部總經理;
2010.08—2011.01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信托業務一部總經理;
2011.01—2012.06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2012.06—2015.02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15.02—2015.09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5.09—2015.12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書記、副總經理;
2015.12—2019.05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書記、總經理;
2019.05 被免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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