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春節期間金融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浙銀保監辦發〔2020〕18號
各銀保監分局,各直轄監管組,各政策性銀行浙江省分行(營業部),各國有商業銀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分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杭州分行,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浙江分公司,郵儲銀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分行,杭州銀行、各城市商業銀行杭州分行,浙江網商銀行,省農信聯社、杭州轄內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各外資銀行杭州分行,杭州轄內各非銀行金融機構,各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各省級銀行保險社團:
為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10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浙政辦發明電〔2020〕4號)精神,經請示,現就轄內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月3日至9日合理做好工作安排。各銀行保險機構應按照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以保障基本金融服務為前提,合理安排經營管理相關工作,減少不必要的返崗要求。在此期間,各總、分行(公司)管理部門和重要業務條線的關鍵崗位要確保人員值守和電話暢通,保障內部疫情管控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正常運轉,積極做好業務持續運營計劃和全面復工的各項準備。各銀行網點可根據企業和居民實際金融需求,實行錯峰營業、人員輪流上崗,營業網點數量原則上不少于春節假期。
二、穩妥有序做好金融服務保障。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多渠道保障金融服務的連續性,積極響應并有效滿足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以及其他復工企事業單位的金融需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交通運輸、住宿餐飲、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因疫情影響暫時出現還款困難的企業和個人,合理提供續貸、展期等金融支持。要積極做好保險理賠工作,妥善處理疫情期間客戶保險續期繳費問題。
三、切實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各銀行保險機構要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作為當前首要任務,堅決服從服務于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營業或值班期間,要推遲、減少會議和大型活動,減少人員聚集,盡量采取電話、線上等遠程辦公方式。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營業場所疫情防護,保障返崗員工健康安全。
各銀行保險機構應于2月1日(星期六(002291,股吧))前,將本單位2月3日至9日的工作安排報送屬地監管部門,其中,在杭機構通過城域網郵箱發至聯系人。
聯系人:馬帥;電話:0571-87189052,13857201759。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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