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進一步規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各級派出機構(簡稱“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信訪工作,銀保監會近日印發《中國銀保監會信訪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銀保監會就《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社會各界的反饋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充分吸收各項科學合理的建議。
《辦法》共六章四十六條,主要包括總則、信訪事項的提出、信訪事項的受理、信訪事項的辦理、責任追究、附則等章節。《辦法》突出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堅持促進機構融合業務整合。2018年4月機構改革以來,銀保監會按照急用先行原則,由辦公廳牽頭擬定機構整合期間信訪工作整合方案并報會領導批準,推動信訪工作無縫對接,達到“內部有整合,外部無感覺”。《辦法》形成統一制度,提出統一要求,進一步促進機構融合業務整合。
二是堅持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2016年中辦國辦印發了《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廳字〔2016〕32號),2017年國家信訪局印發了《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國信發〔2017〕19號)等。此次,《辦法》整合原銀監會、原保監會推進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的務實舉措,吸收成熟的實踐成果,為全系統信訪工作提供統一指導。
三是堅持事要解決加強源頭治理。《辦法》著眼于推進實現投訴、舉報、信訪“三分法”,同《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投訴處理管理辦法》《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辦法》等相銜接,貫徹“最多訪一次”要求,扭住信訪矛盾產生的源頭,引導有關信訪問題在舉報、投訴渠道化解,依法、及時、就地解決信訪問題。
四是堅持便利群眾切實減輕訪累。 吸納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信訪工作規章中適應新時代信訪工作的內容,并汲取一線信訪工作實踐中切實管用的做法。如,吸收平臺短信、錄音電話等在實踐中已普遍應用并得到群眾認可的告知方式,切實為信訪干部減負;提升信訪便捷性和操作性,引導群眾“屬地信訪、逐級走訪”,采取務實舉措對信訪部門依法辦事、群眾依法走訪進行雙向規范,切實減輕群眾訪累。
《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提升銀保監會信訪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有助于更好發揮人民信訪制度的獨特優勢,提升銀保監會建設陽光信訪、責任信訪、法治信訪的水平,指導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樹牢為民監管理念加強履職,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更好地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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