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六安銀保監分局對徽商銀行六安分行做出行政處罰。
處罰信息顯示,徽商銀行六安分行受罰是因重組貸款分類不準確,違規掩蓋資產質量,時任徽商銀行六安分行行長蔡春和紀委書記王守成對該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六安銀保監分局對該行罰款30萬元,對蔡春、王守成處以警告處罰。
資料顯示,徽商銀行是全國首家由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成立的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1997年4月4日注冊成立,2005年11月30日更為現名。2013年該行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03698.HK)。
以下為處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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