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證監會官網獲悉,12月19日,證監會同意萍鄉農商銀行定向發行不超過4億股新股。
批復顯示,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6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你公司定向發行不超過4億股新股。
二、本次定向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報送我會的申請文件實施。
三、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四、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你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我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據了解,萍鄉農商銀行擬以2元/股的價格發行4億股股份,所募集8億元資金中的一半用于置換不良資產。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