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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漏洞百出的理財騙局,竟有銀行員工送出巨款,究竟怎么回事?
11月3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揭開了一個由徽商銀行多人精心設計,中信銀行員工為牟取600萬元巨額“顧問費”而配合實施、甚至主動推進的理財騙局,涉案金額高達10億元。
時代周報新媒體(Timeweekly)記者發現,涉案的徽商銀行蚌埠固鎮支行行長常某,除參與設局詐騙中信銀行出資購買虛假理財產品外,還曾協助他人騙取銀行貸款。而真正的主犯王某某,連續作案三次,累計從銀行騙取了14億元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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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牟私利,員工“上當”
中信銀行被騙理財的事情,最早得從2015年說起。這一年5月,時任徽商銀行蚌埠固鎮支行行長常某,與王某1、陳某1、肖世興等人商議,圍繞常某的銀行行長身份,初步提出在徽商銀行做一筆理財業務。
然而這筆所謂的理財業務,并非是一場正常的金融活動。常某等人的真實計劃,是以徽商銀行蚌埠固鎮支行銷售理財產品為由,騙取出資方將理財資金存入該支行,再通過虛假手續將錢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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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某先后聯系浙商銀行、興業銀行(601166,股吧),均未獲得成功。而后呂某又通過天津信唐公司同業部張某2,在2015年10月,成功與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員工李某取得聯系,向其推銷所謂的徽商銀行10億元2年期保本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5%。李某見有利可圖,遂先提出將5%的年化利率拆分為4.5%+0.5%,后因4.5%的年化利率不能滿足中信銀行總行的收益要求,又將之拆分為4.7%+0.3%。其中4.7%寫入理財協議,由徽商銀行按期支付;而0.3%則以簽訂財務顧問服務協議的方式,由使用資金的企業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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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曾多次試圖將上述0.3%、合計高達600萬元的財務顧問費轉出,但國元證券領導認為其行為屬于“洗錢”,不予批準轉出。直到案發后,這600萬元被警方凍結在國元證券公司賬上。 李某不僅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還迎來了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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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行長親設騙局原本常某等人只是設計了5%年化收益率的理財騙局,并未想到李某接觸后會提出拆分利率的做法。不過為了讓騙局顯得真實一些,他們還是根據徽商銀行的“智慧理財”產品,修改出了新的產品說明書等資料。然而這個騙局依舊漏洞百出,最重要的一點,中信銀行方面要求的徽商銀行一級分行行長核章面簽等,僅任支行行長的常某顯然不能勝任。情急之下,這群不法分子想到的是找人假冒行長面簽,以及使用偽造印章、名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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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常某等人無法提供徽商銀行總行授權書時,李某還利用自己的員工身份主動協調放款,助其成功行騙。2015年11月,中信銀行通過通道公司千石公司將10億元理財資金轉入徽商銀行蚌埠固鎮支行,后僅有2億元被用于購買與協議不一致的理財產品。
2016年6月,徽商銀行蚌埠分行發現王某1等人偽造其公章及其行長鐘秋實實名章,用于對外簽署理財合同,于是書面向蚌埠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這起涉及10億元的詐騙案終于“東窗事發”。 然而直到案發,中信銀行也只收回了5.3億元,剩余4.7億元未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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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涉多起詐騙
實際上,使用“蘿卜章”(即偽造的公章)虛構理財產品、騙取中信銀行出資10億元購買,并不是常某等人的唯一一次作案。用“慣犯”來形容這伙人,或許會顯得更加貼切一些。2017年4月,蚌埠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隊長高忠田曾披露了一起詐騙犯罪嫌疑人潛逃出境被抓回的案件,涉案金額高達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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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借貸的企業因經營不善無力償還貸款,作為擔保人的常某也無力償還,在王某某的威逼利誘之下被拉上“賊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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