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將一半定增資金置換不良資產的銀行并不多見。
11月29日,證監會在官網披露萍鄉農商銀行定增說明書。說明書顯示,萍鄉農商銀行擬以2元/股的價格發行4億股股份,所募集8億元資金中的一半用于置換不良資產。
成立后未大額增資 資產規模逐年擴大
萍鄉農商行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是由原萍鄉市安源區農信聯社和萍鄉市湘東區農信聯社合并改制成立。成立之初,萍鄉農商銀行注冊資本5億元,通過三次增資行為,截至報送說明書申報稿,該行注冊資本增至5.94億元。
萍鄉農商行此次募集資金8億元,超過整體注冊資本,同時置換不良資產,表達了該行對“補血”和處置不良的急迫。
定增說明書披露,萍鄉農商銀行的資產規模和營業收入在近幾年一直有所增長。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9月末,該行資產總額分別為142.03億元、164.26億元、171.39億元,發放貸款分別為78.28億元、91.21億元、103.11億元。營業收入也隨著貸款規模的擴大有所增長,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分別為4.39億元、4.69億元和3.59億元。特別是在2017年,該行在實現營業收入4.39億元的同時,實現凈利潤1.03億元,各項監管指標均滿足監管要求。
但隨著江西銀保監會的一紙文件,萍鄉農商銀行亮眼業績背后不良高企的事實浮出水面。
不良貸款風險暴露 多項指標觸及監管紅線
2018年12月,江西銀保監局下發《關于做好全省農村中小銀行機構2018年末重點監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文件要求在推進存量逾期90天以上貸款入賬工作的基礎上,要嚴格加強對新投放貸款分類情況的動態監測,真實、準確、及時反映資產質量,防止形成新的隱性不良貸款。
自江西銀保監局要求將90天以上逾期貸款納入不良貸款以來,萍鄉農商銀行不良貸款猛增,導致一系列監管指標觸及監管紅線,且對盈利能力產生了不良影響。
定增說明書顯示,由于90天逾期納入不良,萍鄉農商銀行的不良貸款余額從2017年末的2.03億元陡然增至2018年末的12.99億元。2018年,萍鄉農商銀行實現營業收入4.69億,較2017年增長6.83%,但不良貸款的巨額增加,使得該行必須計提大量撥備,用利潤沖減資產減值損失,導致該行凈利潤直接清零。
在萍鄉農商銀行努力沖減損失,計提貸款撥備之下,該行2018年不良貸款率依然高達13.68%,各項有關于利潤的指標均為0,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0.37%,撥備覆蓋率34.32%,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276.03%,均不滿足監管要求。
這種情況到2019年有所好轉。2019年前三季度,萍鄉農商銀行營業收入3.59億元,凈利潤165元,不良貸款率回落至9.74%,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均為3.44%,撥備覆蓋率12.93%,上述監管指標依然不能滿足監管要求。
定增募資8億元 一半用于置換不良資產
化解不良風險、提高資本充足程度成為萍鄉農商銀行亟待解決的問題。
定增說明書披露,為改善主要監管指標,萍鄉農商銀行加大自主清收處置力度,接收抵押資產,開展增資擴股,加快推動“三通”代償,加大訴訟清收力度,增強核銷能力,加強盈利管理。該行預計,通過上述方式2019年將清收不良貸款7.7億元,開展增資擴股無疑是計劃之中最重要一環。
2019年11月初,萍鄉農商銀行向證監會報送定向發行說明書申報稿,擬定向發行募集8億元資金,其中,4億元用于充實萍鄉農商銀行資金,提高資本充足水平,4億元用于置換不良貸款,擴大經營規模。萍鄉銀行估算,在不考慮發行費用,利潤累計等因素的情況下,假設發行前后加權風險資產不變進行測算,發行完成后將對監管指標影響如下:
截自萍鄉農商行定增說明書
萍鄉農商銀行還披露,如果清收7.7億元不良貸款,監管指標變化測算如下:
截自萍鄉農商行定增說明書
可以看出,理想情況下,萍鄉農商銀行通過此次募資,資本充足程度將回到正軌,不良貸款清收工作若順利完成,監管指標也會逐步恢復。
事實上,正常貸款的逐年降低應值得萍鄉農商銀行警惕。定增說明書顯示,萍鄉農商銀行不良貸款率雖然有所下降,但2019年9月末,該行五級分類下的正常級別的貸款已經下降到80%以下,為79.24%,較2018年末下降1.87個百分點;關注類貸款比例增加至11.03%,較2018年末增加5.82個百分點。
資料顯示,今年萍鄉銀保監局的1號罰單就指向了萍鄉農商銀行。[萍銀保監罰決字[2019]1號]行政處罰顯示,萍鄉農商銀行貸款審查嚴重不盡職、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承兌匯票、代理銷售保險產品未“雙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萍鄉銀保監局對該行罰款70萬元。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