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華夏銀行(600015,股吧)廣州分行因違規放貸收到監管罰單。
處罰信息顯示,華夏銀行廣州分行受罰是因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還有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廣東銀保監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決定沒收違法所得7524元,對華夏銀行廣州分行處以罰款130萬元。
資料顯示,華夏銀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2003年9月在上交所掛牌上市。
三季報顯示,2019年前三季度,華夏銀行實現營業收入618.79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2.2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52.44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04%。
以下為處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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