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存疑、企業破產重整,甘孜州農信聯社的兩筆對外投資如今陷入了尷尬的境地。
7月16日和7月12日,四川省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兩起二審民事判決書,內容均涉及廣安科塔金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塔公司”)破產重整和甘孜州農信聯社的債權糾紛。
據《中國經營報(博客,微博)》記者了解,科塔公司以應收賬款為底層資產,通過信托通道“包裝”為資管計劃,而甘孜州農信聯社出資認購規模近2億元。
如今兩筆投資已經5年多了,而科塔公司甚至在破產重整中,甘孜州農信聯社的投資風險也逐漸暴露出來。
2筆投資踩雷
7月16日,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民事判決書顯示,甘孜州農信聯社向四川科亨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亨礦業”)追債1.2億元,其中涉及一家銀行、一家信托公司、一家證券公司、兩家擔保公司和科塔公司。
2013年10月17日,某股份制銀行與江海證券、招商銀行(600036)哈爾濱分行簽訂了一份《資管合同》,委托江海證券公司作為管理人進行投資運作,而招商銀行哈爾濱分行則為資金托管銀行。同日,該股分行向江海證券發出《投資指令書》,令江海證券認購民生信托·科亨集團應收賬款轉讓單一資金信托計劃9000萬元。
據了解,該信托資金運用于受讓科亨礦業對科塔公司享有的1.2億元應收賬款債權,信托規模9000萬元,期限為12個月。同時,中鴻聯合擔保公司及華誠擔保公司提供全額保證擔保,科亨礦業股東鄭正、劉幸福、易興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且分別提供科亨礦業13.1%、7.1%、10.5%的股權作為應收賬款的質押擔保。
記者注意到,上述股份行在投資9000萬元認購單一資金信托計劃的同時,甘孜縣聯社與其簽訂了《受益權轉讓協議》,以9000萬元的價款接盤了該筆信托資管計劃。
2014年10月19日,信托到期后,民生信托將單一信托計劃項下的受益權轉讓給甘孜州農信聯社,并于2015年4月向兩家擔保公司致函獲得了信托項下的擔保權益。然而,2016年4月12日,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科塔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而甘孜州農信聯社根據其與科亨礦業的應收賬款申報債權1.2億元及逾期利息,與破產重整管理人產生分歧。
值得關注的是,甘孜州農信聯社在二審上述中稱,前述股份行向甘孜州農信聯社轉讓的資管計劃受益權所涉資管計劃信托產品的基礎債權——應收賬款為虛假債權,銀行方面應當依約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法院在二審判決中稱,對甘孜州農信聯社要求科塔公司支付應收款本金1.2億元的主張予以支持,但是甘孜州農信聯社主張案涉基礎債權1.2億元應付貨款存在虛假沒有證據證實,其要求銀行、證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對其不能得到清償部分債權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要求予以駁回。
甘孜州農信聯社與科塔公司的另一宗破產債權確認糾紛同時在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其涉及的債務規模1.3億元。甘孜州農信聯社同樣要求涉及其中的天風證券和湖南信托在債務未清償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013年7月17日,甘孜州農信聯社旗下的色達聯社與天風證券簽訂了《資管合同》,委托天風證券為管理人。其中約定了將以資金認購湖南信托單一資金信托計劃,該信托資金投資運用于受讓科亨礦業享有的對科塔公司1.3億元應收賬款。
據了解,該信托投資總規模1億元,信托期限24個月。中鴻聯合擔保為其涉及的應收賬款提供擔保責任。
2014年8月,科塔公司陷入嚴重債務危機,大部分資管被法院凍結。在甘孜州農信聯社取得了1.3億元的應收賬款債權之后,科塔公司于2016年破產重整。
隨后,甘孜州農信聯社以債權虛假為由,要求法院在確認1.3億元債權的同時,讓涉及其中的信托公司和證券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然而在二審判決中也未能獲得法院支持。
誰買單?
甘孜州農信聯社的兩筆約2億元的投資已經5年多了,潛在的風險也陸續地暴露出來。實際上,兩筆投資的信托底層資產是應收賬款,也是甘孜州農信聯社投資的安全保障。如今,該農信聯社在向科塔公司追債的同時,亦提及了底層債權的虛假,要求信托公司和證券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但是未得到法院支持。
記者就該事件聯系了當時出資的甘孜州農信聯社旗下分支機構色達聯社,但是截至發稿未得到答復。
“復雜的金融交易背后往往會忽視底層資產,這也是風險最大的地方。長久以來,銀行金融機構通過證券、信托等通道對外投資,一旦項目出現風險也很難追責。”一家股份制銀行信貸部人士稱。
該信貸部人士認為,投資項目的風險大多是出資方進行把關,信托和證券公司在其中只是通道作用,也很難承擔責任。“在一些金融業務中,中小銀行金融機構可能存在盡調能力欠缺等問題,過于信任同業信譽,這也可能為將來的業務埋雷。”
記者注意到,在甘孜州農信聯社兩筆對外投資中,應收賬款所引發的風險是關鍵問題之一。
上述股份行人士認為,應收賬款的風險集中在兩個方面:一個是應收賬款的真實性,這需要金融機構針對債務進行確權,避免債務造假或者關聯交易等等;另一個則是債務償付能力,這需要對欠債方進行評估。“目前大多銀行的應收賬款在供應鏈金融中只針對核心企業,這就是需要保證企業的償債能力。”
記者發現,從兩筆投資糾紛來看,信托底層資產——應收賬款真實性是存疑的,這也是甘孜州農信聯社向銀行、信托和證券公司追責的原因。同時,科塔公司在信托成立一年后就陷入了嚴重債務危機并于其后破產,企業的償債能力和還債來源均有較大問題。
一家國有大行人士向記者表示:“市場對于虛假應收賬款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從商業銀行角度看,銀行機構不能單獨來審視應收賬款真實性,而需要結合物流、信息流來判斷,也就是所謂的‘三流’。銀保監會剛剛出臺的相關支持供應鏈金融的法規中,也強調了通過科技手段來防控風險,保證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就是其中核心內容之一。”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