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6月25日消息,吉林銀保監局公布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一高管的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送達公告。
經查,劉冬梅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作期間,涉嫌對該行內部控制失效負有承辦責任和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吉林銀保監局擬對其作出警告并處五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以下為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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