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管員一年半截留ATM機錢款上百萬,銀行居然沒發現。
6月5日,自裁判文書網獲悉,一名銀行庫管員截留ATM機錢款獲刑。
判決書顯示,2017年2月至2018年10月,高某擔任安徽桐城農商銀行營業部庫管員。在任職期間,高某多次虛構資金調撥進入ATM機,通過模仿簽名、制作傳票等方式,以應付查庫,截留原本應放入銀行金庫的營業款205.6萬元。截留欠款均被用于歸還其在小貸公司欠款以及投資經營海鮮樓飯店。
長達一年半的犯案居然都沒引起銀行的警覺,事發還是高某覺得自己再也掩蓋不住犯罪事實,遂主動坦白。2018年10月30日,高某因挪用資金過多,無法繼續通過做假賬的方式進行掩蓋,遂主動向農商行領導坦白,并退還52萬元。
2018年11月2日,高某在該行領導陪同下主動到經偵大隊投案。案發后,高某親屬將余下153.6萬元退還給桐城農商行。
2019年5月20日,桐城市人民法院認為高某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構成挪用資金罪,判處高某有期徒刑1年9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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