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海銀保監局對南京銀行(601009)上海分行連發3份罰單,合計罰款金額259萬元。
處罰顯示,南京銀行上海分行主要負責人為陳曉江,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該分行向某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該分行在發放部分個人消費貸款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對貸款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監控分析,部分資金用于證券交易和理財投資。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該分行違規向部分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上海銀保監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七十四條第(八)項等相關規定,決定對其責令改正,并合計罰款259.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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